海南,一男子在网上谈了个女朋友,认识之后女子一直问男生借钱,一会说奶奶去世了,一

梅姐说法 2026-03-26 18:04:22

海南,一男子在网上谈了个女朋友,认识之后女子一直问男生借钱,一会说奶奶去世了,一会说父亲住院了,回头又说女儿生病了,不断问男子要钱。仅仅半个月时间,女子问男子要走了14万多。女子为了不还钱,想要摆脱男子,她就冒充自己的姐姐跟男子联系,说“你女友已经去世了”,然后给男子转了500元就拉黑了他。男子感到很奇怪,立刻就去报了警。 光明网3月25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家住海南儋州的王先生(化名),最近可算是遇到了糟心事。 王先生单身,想要找个女朋友。 身边有人建议他,你要么去社交交友平台看看,有人在网上玩儿网恋的,说不定能成啊。 王先生听了,感觉有道理,于是就注册了帐号,去交友平台上找女友。 登陆没多久,一位叫做黄某(化名)的女子吸引了王先生,王先生查看了一下黄某的个人介绍,离异,带着一个女儿。 但是黄某长相挺好看的,这一点深深吸引了王先生。 王先生就点击过去,跟黄某开始聊天,之后两个人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还加为好友。 加上好友之后,王先生跟黄某就可以聊天,一来二往的,两个人还真的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以男女朋友相称。 虽说就是个网恋,但是王先生还挺认真的,真心把黄某当作女朋友一样疼。 而确定了关系之后没两天,黄某也是毫不客气,就开始不断的找王先生要钱了。 黄某其实网恋的初衷,也就是要找这些男子骗点好处。 看看黄某编造的理由,可真的是五花八门。 黄某先是说自己的奶奶去世了,要花钱;之后又说自己的父亲住院了,没钱看病了;后来又说女儿身体也不大好,后面也需要办理住院手续。 也就半个月的时候,黄某找王先生要走了14.67万元。 而王先生也是个大好人,只要黄某开口要钱,他必定会想办法满足她。 后来黄某感觉钱也骗够了,就准备把王先生给甩掉。她也想到一个好方法——“假死”。 她自己冒充为自己的姐姐,然后跟王先生取得联系,上来就说:“你是小黄男朋友吗?很遗憾,我的妹妹去世了,以后你们不要再联系了。” 听到这话的时候,王先生还有些蒙圈呢。 还没等自己反应过来,“姐姐”就给王先生转去了500元,随后就把王先生给拉黑了。 王先生完全就是不懂发生了什么事情,再次找女友黄某的时候,对方也失联了,确实不回复自己了。 因为对方还欠自己靠近15万呢,王先生可不能就此作罢,立刻就报了警。 报了警之后,工作人员也立刻展开了追查,很快,就把黄某给抓获了。 望着“去世”了的女友,王先生感到很心寒,没有想到,一番心意,最后却被对方如此戏耍。 经查,王先生一共给黄某转账14.67元,另外还给其充值话费150元,扣除黄某转回来的500元,黄某一共诈骗了王先生14.63万元。 黄某对于自己的诈骗事实也是供认不讳,最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且处以罚金4万元。 像黄某这种,欺骗感情可能不违法,但是如果骗钱就涉及违法。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财物,并且数额较大,即构成诈骗罪。 看看案件中的这个黄某,她的违法行为,构成3个关键要点。 第一点: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黄某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内,不断编造理由索要财物,最后还谎称自己也去世了,可见从一开始,她的意图就是为了骗取钱财。 第二点:实施了欺骗行为。 黄某编造多个虚假的事由,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持续转钱,符合《刑法》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要件。 第三点:骗取金额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黄某骗取了14.6万元,已经超出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构成了“数额巨大”,会被依法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黄某被判了4年3个月,正是基于上述事实跟法律规定。 所以说,感情被骗可能不违法啊,但是一旦骗钱了,必定涉嫌违法。法律不会纵容“借爱敛财”的行为,及时维权,才可以让更多人被骗。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不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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