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必读:这5句广告语可能让你赔光利润企业管理律师广告企业律师品牌营销的雷区

吴妮儿谈商业 2025-12-27 03:41:11

企业家必读:这5句广告语可能让你赔光利润企业管理律师广告企业律师 品牌营销的雷区,往往就埋在那些看似“威力巨大”的广告词里。请立刻自查以下这五类广告语,它们带来的可能不仅只是处罚。第一句:“国家级”、“第一”、“最顶级”《广告法》第九条明确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它们不仅指显而易见的“最”字,也包括“第一”、“顶级”、“极品”等变体。一旦使用,无论是否属实,都构成违法。使用上述绝对化用语,面临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句:“领先行业”、“销量遥遥领先”《广告法》要求,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引证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如果宣称“领先”却无法提供权威、客观的第三方数据支撑,或使用的数据过时、片面,即构成虚假广告。虚构或无法验证的数据与结论,除了高额罚款,更会严重损害消费者信任,品牌信誉的损失不可估量。第三句:“XX品牌用的劣质材料”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直接比较并贬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诋毁。即使所言部分属实,若陈述带有误导性,仍可能违法。贬低他人,商业诋毁,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被竞争对手起诉索赔,容易造成“格局小、不专业”的负面形象。第四句:“有效缓解XX疾病”、“具有某种医疗功效”非药品、医疗器械的普通食品、化妆品等,严禁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这是《广告法》不可触碰的红线,监管力度极大。普通商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处罚严厉,且极易引发消费者集体诉讼。若涉及健康欺诈,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第五句:“荣获XX大赛金奖”、“指定产品”谎称商品或服务获得专利、奖项,或使用未真实获得的“指定产品”、“专供产品”等名义进行宣传,均属虚假广告。虚构荣誉、虚拟资质,行政处罚之外,会被贴上“欺骗”的标签。给你的核心建议:建立广告出街前的“法律+品牌”双核审核1. 自查清单:任何营销内容发布前,对照《广告法》快速筛查上述敏感词。2. 证据存档:所有宣称的功效、数据、荣誉,必须留存完整的证明材料(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权威数据源等)。3. 寻求专业护航:在重大营销活动前,让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合规审查。这笔预防性投入,将规避行政处罚和公关危机。可在后台留下联系方式,免费给你发送《企业自媒体内容发布十大法律风险自查清单》。我是吴律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益,下期见。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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