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妹上坟被炸身亡后,幸存者直播遭威胁:“下一个炸死你”,警方已立案。 2026年3月,当大多数人正感受着初春的气息时,对于河北邯郸的王女士来说,生活的寒冬远未结束。一年前,她的三位亲姐妹在给父亲上坟时,被大伯预先埋下的爆炸装置夺去生命。如今,当她通过网络直播倾诉思念、追问真相时,直播间里竟出现了令人不寒而栗的死亡威胁:“今年威力加大点”、“你还有个妹妹吧,轮” 。 2025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初三,在河北邯郸农村,按照当地风俗,王女士的大姐、二姐和四妹相约去给不久前去世的父亲上坟。她们在坟前烧纸、跪拜,寄托哀思。然而,就在这一瞬间,坟头突然发生爆炸,巨大的威力将正在跪拜的三姐妹当场炸死。她们的生命,分别被永远定格在37岁、33岁和26岁 。 王女士因为当天有事未能同去,成了她余生都无法释怀的痛。她还有一个小妹,原本五姐妹的家庭,一夜之间只剩下三人。 警方迅速侦破了此案,凶手竟是她们的大伯——68岁的王某东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东与王女士一家因耕地等纠纷常年存在矛盾。2024年5月,他产生了杀人恶念,购买两箱组合烟花制成爆炸装置,并于同年12月20日,将其埋在王女士父亲坟头东南侧地下,静静等待王家祭扫时刻的到来 。 2025年3月27日,邯郸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东死刑。王某东上诉后,被河北省高级法院驳回,维持原判。2025年10月14日,罪犯王某东被执行死刑 。 对于王女士和母亲、五妹来说,凶手的伏法并未能彻底带走阴影。她们怀疑爆炸案有共犯,尤其怀疑大伯的儿子、她们的堂兄弟可能知情甚至参与。为了继续搜集证据、追问真相,同时也为了倾诉思念,王女士开始在山东济宁的暂住地进行网络直播 。 然而,直播平台却成了新的恐惧来源。2026年1月22日晚8时许,王女士正在直播,一名为“小狗生煎包”的网友突然在评论区留言:“你今年回去吗,我好提前埋伏”、“今年威力加大点”。该网友还声称:“是我王某杰提供的原料,炸弹也是找人制作的,死老头只是替我顶罪……今年只要你敢来,让你跟她们团聚。” 这些言论直指王女士怀疑的“共犯”王某杰,令她脊背发凉。当晚9时,她第一次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2026年3月17日,时隔近两个月后,更恶劣的威胁再次出现。凌晨3时35分,王女士正在直播,网友“桃花¥”留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炸你”、“你蹦跶不了几天了”。 最令人发指的是,该账号还直接针对她仅剩的亲人发出威胁:“你还有个妹妹吧,轮” 这个充满性暴力暗示的“轮”字,让王女士彻底崩溃。她在直播间哽咽着向外界求助:“我总共5姐妹,如今只剩下这么一个妹妹了,现在又被他们盯上了……请帮我保住最后一个妹妹吧。” 面对如此明确且恶毒的威胁,王女士没有选择沉默。她在两次威胁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都选择了报警。 对于1月22日的第一次报警,辖区派出所已出具了一份 《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正式对王女士“人身安全被威胁”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派出所相关人士也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法律有道 网络死亡威胁,究竟触犯哪些法律? 1、行政责任:寻衅滋事,面临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王女士遭遇的“炸你”、“轮X你妹妹”等言论,明确指向对其人身安全的威胁,完全符合该条的规制范围。这也是警方能够对1月22日报案进行“行政案件”立案的直接法律依据。 2、刑事责任: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故意杀人罪(预备)。 如果威胁的情节更加恶劣,或者威胁者并非“随口说说”,而是有实际的准备行为,那么就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网络上针对特定个人公开发布死亡威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完全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更值得警惕的是,如果警方后续调查发现,发出威胁的人不仅仅是“过嘴瘾”,而是已经开始为实施威胁内容做准备(例如购买爆炸物原料、踩点等),那么其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即便尚未着手实行,也要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3、为什么二姐生前的威胁成了“前车之鉴”? 王女士最恐惧的,正是历史的重演。她向记者透露,二姐生前也曾遭到亲戚家儿子的死亡威胁,对方扬言“要把我们全家都弄死,不用赔”,当时也报了警。但最终,三姐妹还是被炸身亡 。 唯有将每一个威胁都查个水落石出,用法律的雷霆手段震慑潜在的犯罪者,才能真正告慰那三位无辜逝去的姐妹,也才能让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获得真正的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