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在酒吧和一女子喝酒,酒过三巡后,男子打车将车子送回家,结果在上楼梯的

大彬叔叔 2025-12-25 16:44:10

吉林,一男子在酒吧和一女子喝酒,酒过三巡后,男子打车将车子送回家,结果在上楼梯的时候,男子就按耐不住和女子在站立的状态下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子报警称被侵犯,无奈,男子又给了女子10万元,这才被免了送进监狱。 据悉,男子魏某出生在2006年,今年的6月份,魏某和同事以及女子袁某在酒吧喝酒,三人喝到了凌晨后,魏某便用袁某的手机打了一辆出租车,随后,三人一起上了车。 当车子停在了袁某小区后,魏某要将袁某送进家再走,同事见状,什么话也没说,直接让出租车司机载着自己离开,于是两人一同下车,一前一后的进入了楼梯。 然而,就在楼梯里,魏某直接将袁某的双手按在墙上并将袁某内衣裤脱掉,随后用胳膊搂住袁某的身体,就这样,两人在站立的状态下发生了关系。 完事后,魏某便穿戴好衣服离开了现场。惊魂未定的袁某在看到魏某走远后,拿起了手机报了警,称被魏某侵犯。 魏某在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来到了派出所供述了自己的行为,魏某也没多说,而是一口气的承认了这件事情,随后,因为涉嫌性侵犯罪,魏某被立案调查。 事发后,有人说,魏某和袁某是在站立状态的,怎么魏某能是犯罪,但凡袁某不愿意强行反抗一下,魏某都不会轻易得逞,是不是魏某被做局了? 还有人说,楼道内袁某要是反抗的话,一定会大声呼救,就算两人是站立状态,魏某两只手要控制袁某,不会控制对方的口鼻吧,所以,袁某没有呼救,或者是呼救没有人听到,是不是也不合理呢? 也有人调侃,幸亏这是夏天,如果是冬天,估计衣服都脱不下,太冷了。 其实,如果双方肢体力量悬殊,即便是站立状态,也不代表双方就是自愿。 就本案来看,如果双方肢体力量太过于悬殊,受害人袁某双手被魏某按墙上,身体是朝着墙面的位置,而且魏某另一只手又将袁某身体控制住,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除非肢体力量不那么悬殊,魏某即便在双手被按在墙上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通过扭动身体甚至是抬腿等方式进行有效反抗的,在这种情况下,加上女方大声喊叫的话,男方就不一定能得逞。 所以,魏某能够得逞的原因,就是双方肢体力量相差巨大,加上袁某醉酒,致使袁某根本无力反抗,或者就是袁某根本没打算拼命反抗,而是半推半就状态下被侵犯。 总之,只要事后受害人报警称被侵犯,而男方也承认是强迫或者是采取暴力的,那么,对于男方的定罪就没有疑问,除非男方不予认可,表示双方都是站立状态下,自己实施犯罪得逞的存疑,这就要除了男方辩解之外的其他证据去还原犯罪了。 而因为事发后,魏某一方拿出了10万赔偿给了袁某,袁某也给魏某出具了谅解书,加上魏某本身是自首,而且还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只判决魏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也就意味着,魏某无需进入监狱服刑,而是在三年的时间里,不继续实施新的犯罪,这个2年的刑罚就不会再执行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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