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男子李某让妹妹李女士帮自己贷款买房,谁知李某离婚后,拍拍屁股不还款了,硬生生把妹妹拖成了征信“黑户”!看在手足亲情的份上,李女士希望哥哥嫂子能够站出来,家人之间有商有量,把事情给解决了,否则手足相争,委实难看! 2014年,李某要给儿子结婚买房子,这可是人生大事,但李某此刻却犯了难。 因为李某和妻子的征信都存在问题,没办法贷款。 于是李某希望自己的亲妹妹李女士,能帮帮自己。 “能不能用你的名义给我贷个款,放心,我们来还贷!” 李女士也想帮一把亲哥、亲侄子,于是二话不说,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贷了23万。 婚礼热热闹闹地举行,侄子也住进了崭新的婚房。 但李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偏偏亲人也有说话不算数的时候。 哥哥李某离婚后,曾经答应得好好的“按时还款”如今成了空话,而前嫂子更是对还款置若罔闻。 原本属于李某这边的债务,还款就这么一拖再拖。 面对一催再催,李女士也苦到发愁:“这是我哥借的钱,凭什么我来还?” 一不做二不休,李女士也选择当一只鸵鸟,月供?又不是她借的钱,休想让她来还! 但她忘了,借款人写的是她,而不是李某的名字! 直到有一天,李女士急需用钱,却发现贷款办不成了,才发现自己因为征信那件事;已经成了“黑户”。 李女士无奈,只得喊话哥哥,赶紧将这笔本属于他们家的外债给还了! 同时,李女士也和前嫂子联系上了,一问才知道,原来当年借钱的原因。不仅因为房款,还有彩礼、酒席,压力太大实在还不过来才逾期的。 李女士叹了口气,这房子侄子侄媳妇小两口还在住着呢,哪怕是把挂出去卖,也要等到先过户。 “先还3万,6月底就把房子过户出去。” 这是李某作为亲哥哥对李女士做出的承诺。 此次事件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借名贷款”,而这个事件本身,就已经违法了。 根据《商业银行法》及相关监管规定,银行贷款实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而借款人必须与资金实际使用人一致,银行必须知晓真实用款人。 而哥哥李某和李女士,很显然隐瞒了真实的用款人是李某,这种行为有可能会被判定是“骗取贷款”,如果银行知道他们的用意,估计都不会贷款给他们。 而根据《贷款通则》第19条,借款人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 李某作为实际还款人,因征信问题,让征信“干净”的妹妹帮他贷款,这种行为就是在刻意规避征信监管体系,已经违反了“诚信贷款” 的原则。 “借名贷款”不仅违法,对于名义借款人而言,也是风险很大的。 《民法典》银行贷款合同相关内容规定:谁签合同,谁就是债务人。 银行它只认谁最后签的贷款合同,而不会认兄妹之间的口头协议。李某哪怕向李女士再三承诺“我来还款”,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的,是不会受到任何保护的。 而李女士如果想把债务人转移给自己亲哥,也很难实现,因为李某的征信本来 就存在问题,银行根本不可能转移给这样债务人,而根据流程,他们需要等李女士还完债务,才能重新审批。 目前李某家的债务是二十二万,而李女士也希望尽快消除“黑户”身份,让征信恢复正常。只是这亲情裹挟下的“洗白”过程,看起来既艰难又漫长,让人不禁唏嘘。 再次提醒大家,“借名贷款”本身是的违法,哪怕有了亲情的外衣,都挡不住它违法的实质,还有就是,不要用金钱考验人性,哪怕是李女士李某这样的直系血亲!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