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下楼去扔垃圾,因为几分钟就回来了,她没锁门,把门虚掩着出去的。等女

芹姐说法 2026-05-22 15:27:39

广东深圳,女子下楼去扔垃圾,因为几分钟就回来了,她没锁门,把门虚掩着出去的。等女子回来时,电梯口出现两个醉汉,正手舞足蹈地乱按电梯,还堵着门不让别人进出。她好不容易才挤上电梯,可到家后,竟然在置物架盒子里发现了一个正对着客厅的摄像头。女子吓坏了,立马联想起刚才的一幕。物管监控拍下的画面更让她后背发凉,女子赶紧报了警,相关的人一个都没跑了。 2025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宋女士收拾完一袋垃圾,想着把它扔到楼下去。 下楼扔个垃圾,来回也就几分钟,宋女士懒得锁门,就把门虚掩着。平时扔垃圾她都是这么做的。 但她不知道的是,她的这个习惯已经被外人盯上了,而且马上就要被人钻空子。 就在宋女士出门的时候,有一个人正在暗处盯着她。这个人是甲某,甲某受人之托正在私下调查宋女士。 几天下来,甲某基本摸清了宋女士的作息规律,宋女士几点出门,几点回家他都知道,而宋女士却一点没察觉。 那天晚上,甲某发现宋女士虚掩着门没锁,他认为机会来了,立刻让同伙乙某开始行动。 乙某按甲某的指示,迅速潜入宋女士家中,他带着一个微型摄像头,在屋里找了一个最好的位置安装。 乙某把摄像头放在置物架的盒子里,让镜头正对着客厅。装好之后,乙某马上离开,整个过程也就几分钟。 在乙某进入宋女士家后,甲某为了给乙某争取时间,他马上叫上司机丙某,两个人守在电梯口装喝多了。 他们盯着宋女士,见她扔完垃圾回来了,俩人开始演戏。 就见两个东倒西歪的酒懵子,手舞足蹈,胡言乱语,还乱按电梯。还堵着门,不让别人进电梯。这副丑态,实在让人笑话。 宋女士走到电梯口时,正好让他俩堵在了外面。宋女士起初以为两个醉汉是偶然出现在这,也没和他们计较,在电梯外等了一会儿。 这俩人折腾了好几分钟后,突然像反应过来一样,说自己走错了,互相搀着就走了。 宋女士这才挤进电梯上了楼,在回家路上,她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 这下楼时,电梯口还没有人,就扔个垃圾的功夫,怎么就突然冒出来两个醉汉呢? 进了家门,宋女士似乎感觉到了异常,她立马查看家里是不是有人进来过,然后就在置物架上找到了那个摄像头。 她吓了一跳,一下子明白了,电梯口那两个人,很可能是冲着自己来的。 她后怕极了,赶紧去找物管调监控。监控画面让她彻底傻眼了,那两个醉汉出了小区大门之后,步伐瞬间恢复了正常,一前一后的走了,压根没有一点喝醉酒的样子。 宋女士知道这是有人在监视自己,赶紧报了警。 民警根据线索,很快把当晚那三个人抓了,三人如实坦白了事情的经过。 宋女士知道真相后十分后怕,这要不是那天自己细心,那自己在家里的一举一动,可全让外人知道了。 后来,经过审查认定,甲某和乙某未经同意私自进入他人住宅安装摄像头拍摄,严重侵犯他人居住安宁,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6年5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判处甲某和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丙某另案处理。 这事传出以后,有很多人觉得,乙某就进了一下沈宋女士家,又没偷东西又没伤人,至于判刑吗? 太至于了,法律条款写得清清楚楚,只要是未经允许进了别人的住宅,罪名就成立。 这个罪名不要求偷拍成功,不管你做了什么,进去就是犯罪。 所以,即使在宋女生及时发现摄像头,隐私没有被查看到的情况下,对方三人仍然要负刑事责任。 还有人说,乙某一个人进入宋女士家的,甲某和丙某也没进去,只是在电梯口打掩护,不应该判这个罪名吧? 其实,在这起事件中,甲某负责策划和掩护,乙某负责入户安装,丙某负责配合演戏拖延时间。 这是典型的共同犯罪,所有参与者都需要对整体的结果承担一样的责任。 最后,那个委托甲某私下调查宋女士的人,不管他是谁,如果他的目的是想要宋女士的隐私,很可能是在教唆他人犯罪,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这起事件,您还有哪些想说的?欢迎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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