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丈夫出轨小三被妻子抓包,妻子为解心头之恨,将丈夫亲手写下的《出轨悔过书》贴在自家小区单元楼门口,内容尺度之大,引得吃瓜群众纷纷驻足。 业主韩先生在途经某小区一居民楼前时,被单元门口的白纸黑字吸引住了。他上前粗略浏览后,才发现这是一份《出轨悔过书》。 一开始,他以为是附近居民打趣闹着玩的,但是仔细读了读里面的内容,发现当事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都非常详细。 真有意思。韩先生起初确实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读完了里面的内容,之后想了想还是觉得影响不好。于是联系了社区工作人员,说了这个事。 对方知道后,果断前去清理了,经过一番了解,才知道了这个事情的原委。 原来,小区居民薛先生和妻子结婚多年,鬼迷心窍出轨了一名王姓女子,俩人避着男子的妻子频繁的约会,甚至在附近租了房子同居,可谓是如胶似漆。 这不,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啊!男子的妻子也不是好糊弄的人,终于有一天,知道了两人的奸情,气得半死。 在摸透了两人的行踪以后,这天,男子妻子果断出手,在两人出租屋里直接抓了现行。妻子亲眼目睹这天大的热闹,暴跳如雷,当即就报警了。 据了解,悔过书里也有相关陈述,疑似是男子的妻子手写的几行字,短短几句话,但字字珠玑,将小三骂了个痛快。 “我报警抓小三!深更半夜的,说自己就是借住一晚?说我有病!真是可笑,你那是想男人了!想滚床单了!” 被抓包后,男子当然不想让自己多年维持的和谐家庭付诸东流。在妻子的要求下,男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人因婚内出轨,深感愧对家庭,自愿签订《悔过书》,希望妻子能给我一个机会。2025年6月开始和王某搞暧昧,2025年12月19日被老婆发现…” 看过悔过书的居民都知道,内容之详尽可谓是没把群众当外人。男子将自己与王某存在不正当关系、给王某转6000块钱这些具体情节都写在了纸面上。 果然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啊,不怕出轨,就怕出轨还出了名! 据了解,男子在悔过书里坦言:犯错后多次向妻子忏悔,已经取得原谅,并保证今后与王某断绝来往。 看过的人都觉得好奇,不知道男子知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把这封悔过书当作大字报似的贴在家门口? 这种做法,无异于当众裸奔。更何况,男子还将自己的名字电话、家庭住址都写得明明白白,附近居民一看就是“熟人作案”,免不了要嘲笑一番。 业主韩先生是个热心肠的人,说明情况后,自己还特意留意了一下周边,看看其他楼道有没有张贴类似的悔过书。 韩先生表示,自己略懂法律。他认为,将如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之于众并不妥当,毕竟每个人都有隐私权嘛。 实际上,韩先生说得不无道理。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1024规定,我们每个人都有隐私权和名誉权。 男子出轨固然没有道德,但是其婚外情的具体细节,其实属于他的私密信息。 假设,男子对自己妻子随意张贴自己书写的悔过书这件事,毫不知情。他在发现后,如果认为这种做法损害了自己的声誉,侵犯了自己的隐私,也是可以基于法律合理维权的。 不得不说,妻子此种做法,确实有些欠缺考虑了。如果男子不依不饶,那么妻子很有可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重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处以拘留和罚款都是不为过的。 法律允许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但是法律并不崇尚以暴制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最终受到伤害的,很有可能还是自己。 实际上,妻子在抓包出轨后,可以考虑离婚或者婚内维权。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丈夫出轨还与他人同居,妻子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将悔过书、转账记录、同居证据等关键资料妥善保存,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而非游街示众,实际上是一种更明智的选择。 这件奇葩事引得笑料百出,不过个中辛酸,估计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了。社区也表示,相关悔过书已经清理了,今后将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