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林某和陈某网恋确定恋爱关系后定亲,林某父亲转26万彩礼,林某买1.5万“三金一钻”。2024年5月两人办婚礼但未领证,半年后因性格不合分手。林某一家起诉要求退彩礼等费用,最终调解让陈某退18万及“三金一钻”。 素材来源于:2025-10-04 13:53·极目新闻 林某和陈某本是在网络偶然相遇的两个人,可一次次热络的聊天,让他们很快擦出了爱情的火花,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随着感情升温,两家开始商议定亲事宜。 林某父亲满心欢喜,觉得儿子找到了好归宿,便按照当地习俗,郑重其事地给陈某父亲转了26万当作彩礼。 林某更是用心,他跑了好几家珠宝店,精心为陈某挑选了价值1.5万的“三金一钻”,金项链在灯光下闪烁着光芒,金戒指精致小巧,金耳环摇曳生姿,钻石更是璀璨夺目,林某满心期待着能和陈某携手走过一生。 2024年5月,阳光明媚,林某和陈某的婚礼热热闹闹地举行了。婚礼现场布置得美轮美奂,亲朋好友纷纷到场祝贺,大家都以为这对新人会一直幸福下去。然而,让人意外的是,他们一直没有去领结婚证。 同居的日子里,刚开始两人还如胶似漆,可时间一长,各种矛盾就逐渐浮现出来。 林某喜欢安静,下班后就想窝在家里看看书、打打游戏,而陈某则喜欢热闹,经常拉着林某去参加各种聚会。 在生活习惯上,两人也差异很大,林某比较节俭,陈某却花钱有些大手大脚。 这些小矛盾不断积累,终于在半年后爆发了。那天,两人又因为一件小事吵了起来,越吵越激烈,陈某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一气之下收拾东西搬回了娘家,还提出了分手。 林某和父母一下子慌了神,他们觉得为了这场婚礼,家里花了那么多钱,现在说分手就分手,这彩礼、“三金一钻”,还有婚礼费、改口费等7万块不能就这么打了水漂。 2024年12月,林某和父母经过一番商量,决定起诉陈某和她父亲。林某一家要求陈某一家退还所有费用。 陈某觉得自己在这段感情里也付出了真心,现在分手也不是她一个人的错,不应该退还这么多钱。 承办法官并没有急着下判决,而是耐心地了解双方的情况,分别做他们的思想工作。 法官告诉林某一家,虽然陈某提出分手,但也不能完全不考虑陈某在这段感情中的付出。也劝陈某,毕竟收了彩礼和“三金一钻”,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都应该适当退还一部分。 那么,这件事用法律该如何看呢? 彩礼返还问题,主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里的彩礼返还并非基于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违法情形,而是针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 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按照民间习俗给付的彩礼,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这是彩礼返还的一般构成要件。 林某和陈某虽然举办了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从法律形式要件上看,符合彩礼返还的请求条件。 不过,法律在规定彩礼返还时,并非一刀切地要求全部返还。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也考虑到实际情况中的复杂因素,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等因素。 林某和陈某共同生活了半年时间,在这期间,双方共同经历了生活的点点滴滴,虽然最终因性格不合分手,但陈某在感情和生活中也有一定的付出。所以,不能简单地要求陈某全额返还彩礼。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的调解,双方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最后,陈某答应退还18万彩礼,这个金额占林某父亲所转彩礼26万的约69.23%,还退还了“三金一钻”。 此次调解让陈某退还18万彩礼,占林某父亲所转彩礼 26 万的约 69.23%,同时还退还了“三金一钻”。 从彩礼返还比例来看,69.23%的返还比例,考虑了林某一家为结婚支付了较大金额的彩礼的事实,对陈某在共同生活期间的付出,也有一定的认可。 虽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半年,陈某在生活上必然有一定的投入和情感付出,所以适当扣除一部分彩礼作为对其付出的补偿是合理的。 对于“三金一钻”,由于其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财物,在双方未达成结婚目的的情况下,陈某应当予以返还。 此次调解结果为:陈某退还18万彩礼(约占69.23%)及“三金一钻”,有效平衡了双方的利益。 只是,这段曾经被寄予厚望的感情,最终却以这样的方式收场,实在让人唏嘘不已。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湖北十堰,林某和陈某网恋确定恋爱关系后定亲,林某父亲转26万彩礼,林某买1.5万
芹姐说法
2025-10-04 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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