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排哥爆火后出现钥匙扣等周边产品#,有客服称是自制商品,律师解读】#律师称鸡排哥周边产品涉嫌侵权# 近日,随着江西景德镇“鸡排哥”的爆火,网上也开始出现关于“鸡排哥”的周边产品,例如“鸡排哥”钥匙扣挂件等。
10月2日,大皖新闻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鸡排哥”,随即出现了景德镇鸡排哥钥匙扣挂件等产品。图片显示,钥匙扣上面有“鸡排哥”本人的各种照片,售价在1元-10元不等。记者查询发现,目前该产品在多数店铺的销售量显示为0。
对此,多家店铺客服称,这些产品的照片都是“鸡排哥”真人照片。对于照片是否得到“鸡排哥”授权使用,有客服回复称,“这款商品自制的。”也有客服回复称,“这个是运营那边操作的,不清楚。”其中一家店铺客服回复称不清楚,将反馈下架。随后,记者看到该店铺下架了“鸡排哥”钥匙扣挂件。
10月2日,记者联系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未经“鸡排哥”同意,将其照片用于周边产品制作和售卖,就侵犯了“鸡排哥”的肖像权。“鸡排哥”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大皖新闻记者 余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