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男子去妻子的公司找她,却发现她在前男友的车上,并且两人还躺在后排睡觉,男

芹姐说法 2026-06-02 19:18:51

石家庄,男子去妻子的公司找她,却发现她在前男友的车上,并且两人还躺在后排睡觉,男子想把这两人喊出来,无奈车窗都紧闭,他抓起路边的鹅卵石,狠狠的砸向了车窗,前男友看到后赶紧开门逃跑,下车时候手机又掉在地上,男子怒火中烧把手机给砸坏了,这两样财物加起来价值7250元,男子虽然自首,但公诉机关还是认为他构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法院判决拘役4个月。 据悉,2026年1月,张某想找妻子有点事,又顺便路过她的公司,他便直接去了。 在公司里转了一圈,没有看到妻子,给妻子打电话也不回,张某非常着急,漫无目的地在公司周围转悠。 结果发现了一辆熟悉的车牌号,那是妻子前男友的车,他对这组数字相当熟悉。 张某突然有一个不好的预感,觉得妻子就在这辆车上,要不然她前男友的车不会停在这里。 他急切又悄悄地来到车窗玻璃处,想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人。 结果这一看,眼前一幕让他大受打击,自己的妻子和前男友正在后排睡觉。 张某心急如焚,大声呵斥道:你们赶紧开门,必须给我一个说法。 此时两人在里面惊慌失措,知道被张某发现了,但此时出来,无疑是自投罗网。 二人躲在车内,不敢开门。张某怒火难平,捡起路边的鹅卵石砸向车窗,把车窗砸出了一个大洞。妻子的前男友慌了,连忙打开后门逃跑。 在逃跑的慌乱之中,他的手机掉在了地上。 张某没能拦下妻子的前男友,心中更加生气,又拿起鹅卵石,把前男友的手机砸坏了。 看着现场狼藉的一幕,再看着周围群众的眼神,张某知道自己太过鲁莽,便主动前去投案自首。 民警核查后委托估价,车窗损失加上手机损失共计7250元,该金额已经达到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后,法院做出裁决,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 不过大家比较关心的是,他的妻子和前男友该如何处罚? 但二人的行为只属于品行问题,只能认定有悖公序良俗,无法对二人处以刑罚,也正因如此,不少网友感到意难平。 在本案中,张某因撞见妻子和前男友共处车内,认为对方过错在先,砸毁车窗、手机,自认为维权合理,但从法律上该行为已然违法。 《刑法》275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构成刑事犯罪,本案损失7250元,已达立案标准,这是定罪的法定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婚外过错是道德、民事问题,不能抵消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他人合法财产受法律无条件保护。 一般情况下,女方出轨,张某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过错赔偿、多分夫妻财产,是法定维权路径,无权私自损毁第三者财物。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者私生活违背公序良俗≠财产不受保护,对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张某砸物不构成正当防卫。 所以,张某主动砸坏财物,主观故意明确,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张某自首、纠纷诱因系被害人一方过错,法院据此从轻判处拘役4个月。 即便判决于法有据,大众依旧意难平:出轨一方只受道德谴责,维权丈夫却获刑事处罚。 对于这件事,大家如何看待呢?素材来源于: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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