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一女子为了赚大钱,竟把“婚恋诈骗”当工具,她与另外两名女子一起扮演不同

芹姐说法 2026-06-02 10:32:06

湖南凤凰,一女子为了赚大钱,竟把“婚恋诈骗”当工具,她与另外两名女子一起扮演不同相亲角色,先后诈骗成功20多次,共获取60多万元。该女子从2022年开始骗钱,四年期间,注册了很多小号,起了各种各样的名字,对大龄单身男子进行诈骗,每次拿到钱就失联,直到有人报警,才被抓获...... 光明网6月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通常来说,大龄单身男子都急于找对象结婚,只要有人介绍,几乎都是真心实意地见面相亲,一旦有点希望,还未过门,都会对女方百依百顺,满足一切需求。 这位女子伍某艳正是吃准了大龄单身男子的特点,才胆大包天,得寸进尺,疯狂诈骗,毫无做人的底线! 2025年8月,伍某艳给自己起了个假名字,叫龙某华,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正在找对象的段先生,二人一见钟情,开始谈起谈爱。 在恋爱过程中,憨厚老实的段先生毫无防备,对眼前的女朋友哄得团团转,甜言蜜语一个接一个,让他享受到了幸福的每一天。 伍某艳感觉段先生已经离不开自己时,就原形毕露,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向段先生要钱,有时说要钱用于“恋爱认亲”,有时说要钱用于“家人治病”,而且带着“假母亲”扮演“认亲”的角色骗取段先生的信任。 段先生觉得相对对象这么依赖自己,甚至信任自己,一定是真心打算与自己过日子的人,于是就一次又一次地把钱递给伍某艳使用。 仅仅谈了半年时间,段先生先后给了伍某艳3万多元,确实是付出了真心,为了讨个老婆,真的愿意把家底都掏空。 令段先生不可思议的是,自己付出了这么多,没有做任何惹相亲对象不高兴的事情,伍某艳却联系不上,甚至将自己拉黑了,弄得段先生竹篮打水一场空! 2026年2月6日,因为伍某艳的失联,才让段先生幡然醒悟,瞬间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为了讨回自己的3万余元,段先生果断报警...... 接到段先生的消息,民警立刻开展调查,经过各种线索了解到,原来认识的”龙某华”真实姓名是伍某艳,不但是已婚妇女,而且是个诈骗惯犯。 从2022年到2026年,四个期间,伍某艳注册了很多小号,还弄了一堆名字“龙某华”“田某”等。其中,她和另两个女子分工明确,一人扮演女友,一人扮演表姐,一人扮演岳母,形成了一个操作熟练的“婚恋诈骗团伙”! 该诈骗团伙以婚恋交友为手段,以骗钱为目的,疯狂地骗取大龄单身男子,将婚骗当成一种事业,但她们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目前,这三个女人全部被控制,部分赃物已经退还段先生和其他受害人,而伍某艳等人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婚骗属于婚恋型诈骗,无独立骗婚罪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恋爱、结婚事实,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多名男子彩礼、见面礼、借款60余万元,构成诈骗罪。 在该事件中,伍某艳已婚状态,却虚构恋爱、结婚事实,骗取多名男子彩礼、见面礼、借款60余万元,已达到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本案涉案60万>50万,法定档次:数额特别巨大,应10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被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全额返还被骗钱款。涉案60万属数额特别巨大,属于从重加重情节,并处大额罚金。 在本事件中,伍某艳诈骗20余名不特定男性、广撒网连环婚恋骗钱;以谈婚论嫁为幌子长期批量作案,主观恶性大、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远超50万入罪线。一般判处有期徒刑10年—13年,罚金5万—10万元。 此外,另两名女子帮忙牵线做媒、协助物色被害人、分成赃款的媒人,构成诈骗罪共犯,一并判刑;赃款依法追缴,已经挥霍的,法院判决继续追缴,被告人终身负有退赔义务。 由此可见,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婚恋相亲无可避免,但是需要谨慎,不要一时被爱情的谎言冲昏头脑。一旦遇到类似情形,及时报警,最大限度地追回损失,让骗婚者绳之以法,不让其再继续祸害他人!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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