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有个90后小伙子谈了个女朋友,可女友却跟出租车司机好上了,俩人关系不正当,小伙子因此跟女友分手。后来越想越气,就想要找司机报复一下,大半夜偷偷的去给他的车子油管割断了。本来盼着司机能出点事,没想司机发现了故障,还及时给修好了。小伙子还是不解气,直接开车撞了司机,又下车给他殴打了一顿,回头司机被打成轻伤二级。这下小伙子悲催了。 (红星新闻5月29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冲动的时候,做出不理智的事情,人就要为自己的冲动,接受惩罚。 有一位90后的小伙子彭某,谈到一个女友,没想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友勾搭上了一位出租车司机卢某。 后来彭某知道了,一直跟女友吵架、争执,再后来,两个人干脆直接就闹分手了。 因为知道自己的感情被司机卢某介入了,他一直跟前女友还有着不正当的关系,彭某内心可真的是憋了一肚子气啊。 内心闷的很,总想着找个机会去报复一下。 第一次的时候,彭某就准备去“教训”一下卢某,他拿着工具,偷偷的就把出租车的刹车油管给切断了。 这个后果,要是真的出事了,还挺严重的。要知道刹车不灵,行驶在道路上,不仅对开车人自己,对于其他人,都是一种安全隐患。 好在卢某在开车之前,都会有一个好习惯,那就是对自己的车辆做一下检查。 这天要出车了,卢某就检查了自己的车子,发现制动软管切断了,这可是个大问题啊。发现车子不对劲,卢某立刻就把车子给拖走了,送去维修了。 而卢某内心也明白,这就是有人要故意整他啊。 要说一开始不检查,后面接乘客,在路上发生了危险,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卢某心里也清楚是谁做的,这一次也就没有去报个警。谁知道,彭某这次失败了,并没有准备收手,而是准备再次施展报复。 大概到了晚上9点多的时候,彭某驾驶车辆,看到卢某之后,直接就朝着卢某开去,当时卢某就被撞倒在地。 随后,彭某就下车,拽着卢某就是一顿打。 被打之后,卢某赶紧跑,一边跑,一边呼救。幸亏遇到了路人,路人赶紧帮忙报了警。 卢某立刻去医院检查,经过伤情鉴定,确定为两个轻伤二级,骨折以及半月板破裂。 而卢某表示,作案的人,就是彭某,很快彭某就被抓捕归案。 经过一番审定,彭某因为犯下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合并上一次故意破坏交通工具罪。 另外判定,彭某需要赔偿卢某医疗费、误工费合计7.6万元。 彭某不服气,提出上诉,没想到二审后,因为彭某积极认罪认罚,主动增加赔偿金额,改判有期徒刑为2年6个月,但是要赔偿13万元。 要说彭某的行为,确实不够理性,非常冲动。第一次的报复,行为就非常的危险。 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等,足以让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恶劣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彭某蓄意报复,想要切断卢某的刹车油管,要知道出租车是交通工具,主要就是载客使用,车辆在行驶途中如果不能有效制动,情形还是很危险的。 如果这个情况发生了,汽车发生了倾覆,甚至面临毁坏的风险,严重威胁到司机、乘客、以及其他路人的生命安全。 这种事情,根本就不能做,法律也是零容忍。 另外,开车撞人,之后打人,两个动作,都存在核心的主观故意性质。 《刑法》第 234 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男子存在两个行为,都比较恶劣。第一个是开车撞人,这就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手段;第二个就是下车殴打,构成了直接故意伤害的行为。 这两个动作,都构成了违法,量刑从重。两个行为,结合第一次报复,量刑从重,合并处罚,最后卢某也是面临了比较严厉的惩罚。 除了承受刑事处罚,被害人还可以附带提起单独的民事上诉,要求卢某做出经济补偿,毕竟受害者还存在两个轻伤,需要好好医治跟康复。 只能说,卢某的行为也够狠的,撞了,还打,后面还追,要说他的刑期,似乎也是可圈可点。 大家怎么看呢?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