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有位女士的母亲在医院做了胆结石手术,原本是微创手术,结果医院私自改成了

梅姐说法 2026-03-30 11:06:44

福建厦门,有位女士的母亲在医院做了胆结石手术,原本是微创手术,结果医院私自改成了开腹大手术,主刀医生之前还出过重大医疗事故。术后母亲全身黄疸没退,医生却催着出院,结果一个多月后母亲就去世了。女子悲痛又疑惑,调查后发现真相,一怒之下告上法庭。打官司期间,她网上发帖质疑医生,却被警方以涉嫌诽谤带走,最后向医生道歉还赔了5万。犯错的人没受惩罚,自己却抑郁崩溃。 2026年3月17日,法院终于给出了判决结果,医院承担30%责任,赔偿706401.28元。 可这结果,却让刘女士心里五味杂陈,她觉得这远远不够,医院和医生该反思的,远不止这些。 这事,还得从2025年说起,刘女士的母亲因为胆管结石住进了医院,本来想着保守治疗,毕竟年纪大了,手术风险大。 可医生李某拍着胸脯保证,说就是个小手术,微创,打四个洞就行,让家属放心。 刘女士一家听了医生的话,心里虽然还是有点忐忑,但也只能选择相信。 结果这手术一做就是7个小时,刘女士在手术室外等得心急如焚,等母亲被推出来,她才发现,根本不是微创,而是开腹大手术! 术后,母亲的情况并没有好转,黄疸一直不退。 刘女士问医生,医生只是说没事,催着出院,刘女士心里虽然疑惑,但想着医生是专业的,也就只好带着母亲回了家。 可没想到,出院才5天,母亲就大出血了。 刘女士赶紧把母亲送回医院,可这次,母亲再也没能出来,因为肝衰竭离世了。 刘女士悲痛欲绝,她不明白,明明是个小手术,怎么就成了这样? 她开始调查,结果发现,术前检查有疏漏,手术方式也选错了,而且这些都没告知家属。 更让她震惊的是,主刀医生李某2018年就出过医疗事故! 刘女士觉得,这医院和医生太不负责任了,她决定要为母亲讨个公道,她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还要求追究医生的责任。 可打官司哪有那么容易,医院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刘女士只能自己跑前跑后,收集证据。 这期间,她心里憋屈极了,觉得医院和医生太欺负人了。 于是,她在网上发了个帖子,把自己的遭遇和疑惑都说了出来,想让更多人知道,也想让医院和医生受到舆论的谴责。 可没想到,这帖子一发,却给她带来了更大的麻烦。 警方以涉嫌诽谤把她带走了,说她污蔑医生。 刘女士觉得太荒谬了,她说的都是事实,怎么就成了诽谤? 可警方说,没有确凿证据,就不能随便在网上发帖质疑别人。 刘女士没办法,只好向医生道歉,还赔了5万块钱。 这钱,她赔得心不甘情不愿,可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她虽然觉得委屈,但也只能接受。 这事,对刘女士打击太大了,她本来就因为母亲的离世悲痛欲绝,现在又摊上这事,她一下子就抑郁了,整个人都崩溃了。 可她没放弃,她还在等法院的判决,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定会给她一个公道。 终于,2026年3月17日,法院判决了,医院承担30%责任,赔偿70多万。 这判决虽然让刘女士心里稍微好受了点,但她觉得,医院和医生该反思的太多了。 医生,那是救死扶伤的职业,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 医院,那是治病救人的地方,怎么能这么管理混乱? 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院在这起事件中确实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术前检查疏漏、手术方式选错且未告知家属,这些都是医院的过错,所以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是合理的。 可对于刘女士来说,这赔偿能弥补她失去母亲的痛苦吗?能弥补她这段时间所受的折磨吗? 显然不能。她想要的,是一个公道,是一个让医院和医生都能真正反思、真正改进的公道。 去医院看病,别医生说什么就信什么,自己也得了解了解病情,了解了解治疗方案。 遇到医疗纠纷,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别像刘女士这样,一时冲动在网上发帖,结果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 医院管理混乱、医生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这是不能容忍的。 法律虽然给出了判决,但医院和医生该反思的,远不止这些。 老百姓去医院看病,图的就是个安心、放心。 可要是医院和医生都这么不负责任,那咱们还怎么敢去医院? 希望这起事件能给医院和医生敲个警钟,让他们真正负起责任来,别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了。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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