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女子没关好门,家里的狗跑了出去,结果被邻居老人剥了皮把肉卖了。女子和丈夫找到他家,邻居还不承认,邻居女儿的男朋友甚至摔了三个啤酒瓶威胁。更可气的是邻居全程没有道歉,反而一副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态度。 这只被邻居剥皮的小狗叫做雪球,它的主人是一对夫妻,夫妻俩是在2020年开始养的它。 据雪球的女主人讲,当时小狗到她家的时候还是只幼犬,夫妻两人一点一点把它养大,和它的感情很深。 3月11号的晚上,女主人下班的时候,身体感觉不舒服,进来的时候疏忽了,没把门关好就回房间躺着了。 过了一会,女主人发现雪球不见了,就赶紧查看雪球的定位,结果发现它一直在小区5栋附近。 女主人赶紧叫老公出去找,但是她老公到5栋旁边找了半天也没发现雪球的踪影。 她在小区群里发了个红包,询问邻居,有没有人看到她家的狗,如果被谁逮到了,希望邻居把狗放开,让它自己回家,但是一直没有人回复她。 第二天,有个邻居私信她,说5栋里面住了一个老头,经常打狗吃。 女子和丈夫赶紧找到这个邻居家,问他有没有看到自己的狗,但是老头说没看到。 这时候女子的丈夫按了一下和定位项圈连接的蓝牙按钮,老头家里面发出滴滴滴的警报声,女子和丈夫看到了雪球脖子上的项圈,就在老头家里。 俩人询问他家的狗去哪儿了,老头才说,狗已经被他剥了皮,杀了肉,肉已经卖掉了。 当时女主人就感觉天塌了,脚底下直发软,她的丈夫气得立即报了警。 民警到场后仔细盘老头,他才说了实话,说狗肉卖了一部分,剩余的被他冻在冰箱里,还拿出了小狗的皮。 当时老头低着头一言不发,既没有道歉,也没有丝毫要道歉的意思。 女子和丈夫气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于是再次找到老头家里,要求他给个说法。 这次,老头没有了上次低头垂目的样子,而是雄赳赳气昂昂的从屋里边走出来,一副你能拿我怎么样的态度。 夫妻二人要求老头道歉给个说法,结果老头女儿的男朋友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向夫妻二人摔了三个酒瓶子,态度非常嚣张。 立案后,民警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没有调解成功。 有人说狗是自己跑出去的,这就说明是无主的流浪狗,自己不看好不文明养狗,谁也怪不得。 也有人发出质疑,杀狗难道就要立案吗?狗是自己跑出去的,这又不构成盗窃,卖了狗肉也没多少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凭什么立案? 流浪狗伤人和不文明养狗引发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大家对这些狗深恶痛绝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老人确确实实违法了。 案发当天,狗虽然是因为女子自己没关好门跑出去的,但它并不是无主的流浪狗。 狗主人自2020年开始饲养,与狗建立了明确的饲养关系,拥有对狗的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雪球虽然是一只狗,但是它作为主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老人在明知狗有主人的情况下,将其宰杀并卖肉,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宠物狗和普通无生命的物品不同,它和主人建立了深层次的情感链接,老人偷偷宰掉雪球,对主人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所以,老人应当赔偿狗主人的损失,这个损失包括狗实际上的价值,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对于网友们质疑的立案问题,立案并不意味着老人必然会受到处罚。 立案分为行政立案和刑事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犯罪事实,并不代表着这种行为必定犯罪,要接受处罚。 虽然老人的行为侵犯了狗主人的财产权,但本案显然不属于刑事案件。 本案进行立案,只是说明民警已经开始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要查明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说要对老人进行处罚。 并且,由于目前法律对于宰杀、食用狗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所以老人不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城市养狗行为,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