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跟你签投资协议,要求他自己是优先股通过放弃部分股东权利换取相对稳定的投资

杨军谈商业 2026-01-27 12:25:03

投资公司跟你签投资协议,要求他自己是优先股通过放弃部分股东权利换取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但有些投资人在优先分配权之外往往同时要求其他权利,比如优先认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等。这些要求一方面在现行法律上没有依据,相关约定的法律效力本身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很易对公司管理决策产生影响,企业不同轮次的融资通常涉及企业估值的重新调整,在优先股股东同时拥有反稀释权的情况下,其对估值调整的态度对后续融资具有直接影响。优先股的股权收益既可以是固定股息,也可以是浮动股息;既可以进行累积分配,也可以进行非累积分配,股息来源一般为当年可分配税后利润,在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的情况下,可将应付股息计入下一年度再行分配,也有在盈利不足或出现亏损时通过变卖资产支付股息的做法。创业企业过渡阶段多数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可供出售的固定资产也非常有限,很难通过盈利或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支付股息。近几年优先股股息水平大致为年化利率8%~10%,算上财务顾问费等中间费用,实际成本更高,受业务发展和支付能力的影响,拖欠或无法如约支付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在采用优先股方式进行融资时,在对其中的法律风险进行判断的同时,也要对相关财务风险和违约成本做到心中有数。由杨军、陈伟松、温忠波主编、陈杰、许成涛、黄太阳任编委的《股权微咨询:实战应用68课》已经在各书城、京东、天猫、当当、拼多多开售!恭喜几位朋友成为新书《股权魔法:企业资本运作高参》编委,欢迎你也加入,快速打造IP、主动变现更轻松!有意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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