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一女子开车闯入牧民的草场玩起了漂移,导致一大片草地破坏。牧民将其拦下,女子却称自己是网红,还拿出了三折叠手机拍下牧民的行为,然后对着牧民叫嚣道:“我就算把你撞死了,我也有全险。”(来源:杭州网) 事发当天,内蒙古草原上已经一片皑皑白雪,稀疏枯黄的草零星的从雪地中冒出一小撮。 涉事牧民的草场在一条小石子路的坡下,有铁丝网围起来的。然而几辆越野车却破坏了铁丝网,感到了牧民的草场肆意的碾压,甚至多次漂移,留下一道道车辙,在白雪地里格外显眼。 牧民发现后立即上前阻止,但对方却不听劝,继续在草场玩着漂移。其中一位女司机对牧民的阻拦不以为然,直接自曝身份称自己是一位网红。 可草场是牧民的财产,网红这个名头在这里并不好使。 见这名女司机还想继续在草场漂移,牧民以身拦在了越野车的侧面。这下女司机急了,说:“你等我找到信号后我就报警!” 牧民直言:“你别想跑,你现在就下车报警!我也不要你钱,我给草监局打电话!” 女司机见牧民油盐不进,气得拿出自己的三折叠手机,威胁牧民说:“我车有全险,我跟你说我把你撞死了,可以走交通事故!” 牧民对此丝毫不慌,表示对女司机吼道:“来,你撞,你撞”。 随后女司机直接开车擦着牧民的身体就过去了,牧民见女司机不听劝阻,只能先拍下她在草场漂移的证据。 在这件事中,女子“无知者无畏”的发言,几乎全踩在法律的红线上,尤其是“我有全险”,以为有钱就能摆平一切。其实在法律面前,这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根据《保险法》第27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也就是说,女子在明知会撞到牧民的情况下,仍没有选择避开,一旦撞到了牧民,其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对于这种故意违法的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其次,女子叫嚣着撞死人可以报交通事故,这是错误的认知。 涉事草场属于牧民的,并不对外开放,牧民还拉了铁丝网,这并非法律上所规定的道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因此,就算女子是因过失撞了牧民,也不会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如果给牧民造成重伤的,可以按照过失致人重伤罪处理。 第三,女子在牧民的专属草场玩漂移,不是赔钱就能解决的。 《草原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由此可见,牧民家的草地也属于草原的一部分。 第55条规定,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 第70条规定,未经批准开车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3年平均产值3倍以上9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牧民可以拍下女子破坏草原的证据,然后向草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其行为。这不仅能向其索要赔偿,还能让其留下来恢复草原植被以及接受罚款处罚。 最后,法律面前没有网红一说,也没有有钱人之分,只要是违了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早点晚点的事。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