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眼睛!河南许昌,一户人家在办喜事时,请来一个歌舞团上台表演。可不曾想,演着演着,后面的表演的内容尺寸就比较大,现场还有许多孩子在驻足观看。据知情者情,请歌舞团来表演一场大约要三五千元。目前,当地主管部门回应称将通知相关部门着手调查核实处理。
知情者称,该歌舞团的表演开始时,就只是一些比较常规的唱歌、跳舞、舞狮等节目,可到后面时就会是一些穿着比较暴露的表演。
在这些表演开始时,家长一般会借故先讲孩子离开。可有些没有家长陪同的孩子,就会留在现场观看或者自己从家里出来观看。
现场视频画面显示,一女子在仅穿贴身衣物的情况下,跪在舞台上并拿起一提啤酒往身上喷洒。现场确实有孩子在驻足观看。
知情称介绍称,当地一些老人过寿或家中有孩子考上大学时,就会邀请这些歌舞团来搭台表演,一般演出费用三千至五千不等。
目前,当地主管部门回应称,未了解到此情况,但会马上通知相关部门着手调查核实处理。
1、事发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现在考上大学不是很平常的事么?这也需要花几千元请歌舞团来搭台表演,太夸张了吧!
甚至还有网友表示,都是为了生活,大家相互理解一下吧,毕竟当地现在的气温很低,她们在台上表演也不容易!只要不明目张胆“露”就好!
2、那么从法律上讲,该如何评价此事吧?
首先,从法律上讲,在公共场所搭台表演,是要先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申请的。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申请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方可进行表演。
也就是说,公共场合的表演节目,是要先审核,得到批准后才能演出的,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对于未取得批准就擅自表演的,需行政处罚。
上述《条例》第40条同时还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5倍罚款,可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
最后,如果主管部门认定为是属于低俗或淫秽表演,那就另当别论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9条第2款规定,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至于是否属于低俗或淫秽表演,这一点表演者说的不算,要让公安机关来认定。
3、家里办喜事想热闹一番,可以理解。但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切勿肆意妄为,否则将得不偿失!


铭房
无图无真相,有图看不上。你这是说的什么鸟呀?
每天吃肉肉它主人 回复 06-21 06:32
网上又不是没有,找找能找到相似的
一路观光
想起来台湾柏杨的《丑陋的美国人》
半瓶水
我劝你善良
用户10xxx44
其实最恶心的是任正非,一直拿爱国忽悠人,却把自己的垃圾手机卖天价!麒麟9000s也就骁龙888的性能,居然卖到7000元,还鼓吹遥遥领先,不要脸
北极星
家里办事,请人娱乐一下,难免有擦边球的行为,合理的规范约束就可以了,没必要上纲上线,还谈什么违法行为!有点无厘头的过火了!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欣矿园林鸿顺市政
咱小时候赶庙会,就有这种表演,很正常吗
晨钟暮鼓
哎,真不容易,不是生活所迫,很难想象有人会这样作践自己。这不跟早年的二人转表演一样的道理吗
db
好的不学,学这个
李三
十二十年前我在安徽见过,死了人叫吹喇叭,就请这些人来唱跳穿着暴露讲黄段子真的很低俗…
海东青
老人家就这点爱好了
用户16xxx82
晚上偏要领小孩去看剑人
洪哥…单身70后
唉,现在这种太普遍了,南方是脱,北方是扎,有点太低俗了,跟本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