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女子在九寨沟照镜子理头发,突然窜出个人要收2元“照镜费” 四川九寨沟,风景美得像一幅画。一位女子正玩得开心,买了根烤肠坐在路边长椅上啃,啃完起身打算去扔垃圾。突然看到路边摆着一面镜子,周围也没人看着,也没贴任何收费标识。她想着刚才吹了半天风,头发都乱了,就顺道对着镜子扒拉了两下头发,补了点口红——前后加起来不到30秒。 结果她刚收拾完要走,突然窜出来一个人,张口就要2块钱“照镜费”! 女子当场就懵了:这路边随意摆个镜子,连个收费提示都没有,你凭什么收费?不给。对方还不依不饶。女子气得把这事发到网上,说本来好好的旅游心情全给搅黄了,还提醒其他去玩的朋友都留意点,别莫名其妙被坑了钱。 一、景区回应:不是真要收费,是怕头发掉烤肠里? 事情发酵后,景区工作人员给出了回应:“我们已经联系了当事人,进行了道歉。她是在烤肠摊位旁边整理头发,居民担心头发丝掉在食品里面,就随口说了一句。不是真的要收费。针对居民的言语不当,我们已经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这个解释,说实话,有点牵强。你怕头发掉进食品里,直接上前提醒一句“姑娘麻烦离摊位远点梳头发”不行吗?非得等人家照完了、理完了,再跳出来伸手要钱?这“随口一说”就要2块,怎么听都像是临时起意的“创收”。 网友们的评论更是一针见血:“两元钱看透了人的本性,坏了九寨沟的好名誉,这个代价不小。”“这得穷到什么地步才开得了这口?下一步是不是要收呼吸空气费?”“问题来了,卖烤肠的为什么在路边放个镜子?是不是提前设的坑?” 二、法律分析:路边摆个镜子就收费,合法吗? 咱们先不说道德,光从法律角度掰扯掰扯:这种“照镜费”,到底合不合法? 答案很明确:不合法,而且是典型的违法收费。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3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什么叫明码标价?就是在显著位置标明商品名称、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这面镜子路边一摆,没有标价牌,没有收费说明,连个人影都没有,等人家照完了再冒出来要钱——这属于典型的“事后要价”,法律上根本不认。 第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你连收费的事都没提前告诉人家,人家怎么知情?怎么选择?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第三,这种没有事先告知、没有明码标价、更没有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民法典》第985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也就是说,就算女子当时懵了给了2块钱,事后照样可以要回来。 更严重一点说,如果这个居民是故意摆镜子、不贴标识、等人用了再出来要钱,那就不是“随口一说”了,而是涉嫌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诈。虽然2块钱数额不大,但这种行为的性质很恶劣——它破坏的是整个旅游市场的信任基础。 三、景区该怎么做?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说实话,大家愿意花时间花钱跑大老远去九寨沟,看的是好山好水,信的是景区管理规范。今天能出来个“照镜费”,明天是不是就能有“歇脚费”“吹风费”“闻花香费”? 这些行为看着一次只坑几块钱,但败的是整个景区的名声,寒的是所有游客的心。出来玩,谁都不差那两块钱,但谁也不想当被人随便宰的冤大头。景区方面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道歉和批评教育,这只是一个开始。真正要做的,是加强对景区内居民和商户的管理,明确告知什么能收费、怎么收费、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否则,这种“随口要钱”的现象多了,游客的口碑就会变成“九寨沟风景虽美,但坑太多”。 结语:照镜子收费?法律不允许,良心更过不去 回过头来看这件事,两块钱是小事,但这种“设套收费”的思维方式才是大问题。法治社会讲究的是规则和透明,不是谁嗓门大、谁手快谁就能随便收钱。游客不是唐僧肉,景区也不是法外之地。最后也想问问大家:你在旅游景点还遇到过哪些奇葩收费?是“拍照费”“座位费”还是“上厕所费”?欢迎在评论区晒出来,让更多人避坑。 来源:综合自四川九寨沟景区事件报道及网友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