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一女租客家中天天传出恶臭,殃及整栋楼,很多租客受不了臭气,纷纷退租,许

梅姐说法 2026-05-22 22:44:13

四川泸州,一女租客家中天天传出恶臭,殃及整栋楼,很多租客受不了臭气,纷纷退租,许多业主叫苦不迭,纷纷投诉。该租客的房东不得已从外地赶回来处理,推开门却不敢进去。 闻女士在泸州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由于长期在外地工作,一直空置。 不久前,有个20岁左右的小姑娘相中了她的房子,打算租下来,说自己刚出社会,没有什么钱,希望闻女士房租可以便宜一点。 闻女士觉得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住自己的房子,没有那么多事,也能照顾房子,心里先愿意了几分。 小姑娘又再三央求,闻女士便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租给了她,另外收了1200元押金,双方约定管理费由闻女士支付。 安排好房子以后,闻女士便去了外地,距离原因,她在小姑娘居住期间从来没有到过房子,小姑娘和闻女士也都相安无事。 一年后,闻女士突然接到小区管家的电话,说他们那栋楼已经很长时间出现了恶臭,很多住户都纷纷投诉,租客也相继退租。 这没头没脑的话让闻女士一头雾水,楼里有恶臭为什么打电话找她呢? 原来,住户闻到恶臭后,一直找不到臭味的源头,为此他们从上到下排查了几次。后来,直到邻居发现她家门口的地垫异常脏,而且时不时还有各种垃圾出现在上面,才确认了她家就是臭味的源头。 管家打电话给闻女士,希望尽快回来处理一下,因为这股恶臭,管理方天天接投诉,压力也很大。 而且,管家还告诉闻女士,前段时间小区照例天然气排查,她们家的租客始终没有接电话。 闻女士担心租房子的小姑娘出了什么问题,接到管家电话后,马上带着弟弟一起赶回来处理。 他们刚走到楼门口,就闻到一股恶心的臭味,二人不敢耽搁,赶紧上楼打开了房门。开门的瞬间,闻女士简直不敢睁开眼睛。 房间内垃圾遍地,臭气熏天,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就连沙发桌椅上都是乱七八糟的摆满了各种衣服、零食和垃圾。 看着眼前的饮料瓶、垃圾袋、泡面盒、长了虫子的外卖,冰箱里也传出一股怪味,闻女士只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小姑娘怎么可以把房子住成垃圾场? 更让她惊讶的是,那个小姑娘就在这一堆垃圾里,在浴室洗澡。 闻女士赶紧让弟弟先进门给现场拍照,然后自己调整情绪准备跟小姑娘谈一下搬走的事情。 小姑娘搬走后,闻女士花了700元请了专门的保洁做清理,把原来的床沙发、桌椅等家具全部扔到垃圾堆,冰箱、洗衣机等电器,另外花钱进行了消杀。 为了清理房子,闻女士前前后后花去4000多,再加上小姑娘还欠半月租金,她要求对方赔偿自己5000元,目前已收到对方的3000元,剩余2000元,至今拖欠。 《民法典》第714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主是闻女士,小姑娘是租客,谁住里面谁就有义务把房子看好、管好。但小姑娘在租住期间,垃圾遍地、沙发桌椅被污染到没法用,只能扔掉,这叫“保管不善”。 按上述条文,租住期间,造成的损失,小姑娘要负责要赔。闻女士前后花了4000多,这些都属于“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711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闻女士把房子租给小姑娘后,被搞成垃圾场,不仅没有办法再住人,整个楼道租客都纷纷退租,闻女士把她清走、解除合同,法律上完全有依据。同时,可以要求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物业管理条例》,是指业主通过选聘服务企业,由业主和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闻女士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公共区域,虽然已经发现了恶臭的来源,但小姑娘是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内堆垃圾、发臭,虽然通过空气飘散影响了公共区域和其他住户,但源头还在“室内”。 毕竟,管家对小区内部卫生的管理权限,还是有限的,所以虽然收到了大量业主和租客的投诉,却不能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只能“从外围协调”,联系房主闻女士回来处理。 这是一个有味道的故事,有没有引起你某些想法? 信源:河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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