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未分家产就可以不养老?镇江老夫妻告女儿,法院判决戳破旧观念!赡养老人是义务 镇江句容这起赡养纠纷,把“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老思想,狠狠摆在了法律和情理的天平上!年过八旬的王老先生夫妇,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三女儿早年出嫁,二女儿招婿上门,一直和老两口共同生活。老夫妻将经营多年的生意交给二女儿,家里财产也基本留给了她,平日里还帮着带孙辈,对二女儿倾注了更多照料。 如今老两口早已没了劳动能力,王老先生更是身患脑梗、脑萎缩、糖尿病等多种疾病,每月仅200多元的养老金,连吃药都不够,生活捉襟见肘。可当他们和女儿们商量赡养事宜时,大女儿和三女儿却一口回绝:“我们都嫁出去了,一分家产没拿到,凭什么要赡养?”协商无果后,老两口只能无奈将三个女儿告上法庭。 庭审现场的争论焦点,戳中了无数家庭的痛点:没分家产,真的能免除赡养义务吗?法官的回应掷地有声:《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的,不因性别、是否出嫁、是否分得财产而免除 。父母养育子女长大,这份血缘亲情带来的责任,从不是“财产换赡养”的交易。 但法院也没忽视家庭实际情况,最终的判决让网友直呼“公道”:二女儿因长期与老人共同生活、多分财产,每月向老两口各支付500元生活费,承担50%医疗费;大女儿和三女儿每人每月各支付150元,各承担25%医疗费 。这份判决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兼顾了公平,没让没分财产的女儿白吃亏,也没让多分财产的女儿少担责。 网友们瞬间炸锅:“这判决太合理了,法律有情也有度”“赡养是义务,分财产是情分,不能混为一谈”“那些觉得女儿出嫁就不用养老的,该醒醒了”。其实说到底,赡养父母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财产分配影响的只是承担比例,而非是否履行义务。 你觉得这份判决公平吗?如果遇到类似家庭矛盾,你会怎么处理?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