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辆白色MPV车子在倒车时,结果车身后方恰好有两名行人路过,车子突然加速撞向两人并将两人碾压后卷进了车底,据悉,被碾压的两人最终不治身亡,而司机的身份竟然是当地法院的法官,目前,法院也已经暂停了该人职务等待调查。 视频中,这辆白色MPV车子准备起步倒车,而此时恰好有两名路人路过,车子突然加速撞向了两人,两人看着飞速行驶来的车子欲避让,结果还是没能避让过去,最终被车子卷入了车底,而在不远处还有两名路人则侥幸逃脱。 据悉,被卷入车底的两人已经不幸遇难,而司机则是当地法院的法官,目前已经被暂停工作配合警方调查。 事发后,有人就猜测是不是女司机,因为这车是自动挡,倒车要靠油门来配合,一脚油门下去发现车子启动,慌乱之下想要停车,结果就把油门踩到了底。 还有人说,这个司机犯了交通肇事罪了,两人死亡保守估计要处3到7年牢,工作也没有了。 实际上,司机的行为,并不一定属于交通肇事罪,完全有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原因很简单,视频中的场所,车子停在了一处楼房附近,而现场更像是一个小区,如果小区里面的道路是封闭的,和外界的公共道路相隔绝,那么,这就不属于交通事故了。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如果能够证实,涉事的小区属于封闭式管理,有车辆出入口,但是设有门岗、道闸,仅允许小区业主车辆进出,外来车辆进出则需要登记才可放行的,那么,这就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道路”,对此就不能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罚。 按照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退一步讲,就算司机被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为导致两人死亡,按照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致两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所以,无论司机被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责任,还是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责任,那么,都将面临3年到7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由于是过失犯罪,根据相关规定,公职人员若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可不予开除,所以,司机为了保住公职,只有全力求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这一条路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