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到极限!山西运城,17岁男该家门口被打伤,事后,对方竟指使别人冒充民警,将男

韩胤案件 2026-06-11 08:12:08

恶劣到极限!山西运城,17岁男该家门口被打伤,事后,对方竟指使别人冒充民警,将男孩骗出再次殴打。17岁男生,在家门口,被同校高年级男生殴打后受伤。不料,报警后,对方不但没收敛,反而邀请社会青年冒充警察,将男孩骗出家门,在自家小区内再次殴打。情形恶劣到:逼下跪、逼喊爸爸,还当场拍摄视频,男生多处受伤,还产生了应激障碍。而打人者只是背拘留几天,家长怒了,随后提交了行政复议,要求严惩打人者。 赵先生的儿子小雷,今年17岁,孩子6岁时妈妈就去世了。 这孩子从小就内向,小学时,因为校园暴力得过创伤后应激障碍,还休学了一年。 5月7日那天晚上,赵先生跟朋友吃完饭回家,听见小雷和同校的王某在房间里说话。 王某比小雷高一届,因为小雷休学一年的缘故,现在王某已经高三了。 两家父母也都挺熟的,赵先生以为两个孩子在玩,就没多想。 没过多久,赵先生听见大门口一声响,跑出来一看,儿子躺在电梯口,鼻子上额头上全是血。 小雷说,是因为一个女生的事儿,王某来找他闹,把他抱摔在地上,然后坐电梯跑了。 第二天一早,赵先生就带儿子去报了警。 本以为警方介入了,对方会有所收敛,事情应该消停了。 谁知,5月9号下午,小雷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派出所的民警,让他再去一趟派出所做笔录。 小雷就给爸爸打电话说了这事,赵先生怕孩子一个人去不放心,就提前从别处打车赶到派出所门口等着。 可他左等右等,儿子一直没到,打电话也不接,赵先生心里咯噔一下,赶紧往家赶。 回家一看,电梯口又有新鲜血迹,儿子浑身是伤地躺在家里。 小雷说,那个打电话的根本不是民警,是王某找来的一个社会青年冒充的。 他们俩合伙把小雷骗下楼,在小区电梯口,又打了他一顿,还逼他下跪,逼他喊爸爸,还拍了视频。 赵先生气炸了,这也太恶劣了,这根本不是小孩子打架,他当场再次报警。 随后带儿子去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小雷胸部损伤,颅脑轻型损伤,左眼结膜出血,鼻中隔偏曲,鼻骨骨折。 更麻烦的是,之前好不容易控制住的心理创伤又复发了,孩子又出现了应激障碍。 赵先生只能带着儿子,跑到西安去求医,专家建议先脱离原来的环境再说。 打人的王某18岁,高三学生,长期在校外搞体育特长培训。 王某称,是替女友讨说法打了小雷,后来又因为小雷报警,才找人冒充警察再次施暴。 事情发生后,王某被行政拘留12天。 那个冒充民警的张某24岁,被行政拘留7天。 王某一共也就关了12天,6月3号就放出来了。 赵先生说,那个冒充民警的张某,是在自己婚礼上被警察带走的。 因为这段时间,赵先生只顾着带孩子看病,他对这样的结果不服,6月9号他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记者联系了打人者王某的父亲,这位父亲的回应让人很难接受。 他说两家以前关系挺熟的,小孩子冲动打架很正常,没赵先生说的那么严重。 孩子已经被拘留过了,受到处罚了,以后会严加管教。 更让人气愤的是,就在小雷被打之后没几天,他微信上收到一个好友申请,疑似是王某的人,通过后直接发消息,骂了小雷去世的母亲,言语极其难听。 孩子妈妈都走了这么多年了,被人这样侮辱,这对一个本来就心理脆弱的孩子来说,得是多大的伤害! 而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不是暴力本身,而是打人者家长的态度。 王某本身就是练体育的,身材高大健壮,小孩打架很正常这种话,家长也能说的出? 这哪是正常打架?这是暴力升级、是冒充公职人员、是侮辱人格。 12天的行政拘留,在对方家长眼里,居然已经是受到惩罚了。 可小雷身上的伤,还能慢慢养,但心理上的创伤呢? 一个从小失去母亲、小学就被伤害到休学的孩子,好不容易走到今天,又被同校的人这样对待。 他被逼下跪的视频,还在别人手机里,他不知道那个视频会不会被发出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被人拿出来羞辱。 这种恐惧和屈辱,不是轻易能抵消的。 目前,赵先生已经提交了行政复议,他把伤情复诊资料也交给了警方,等待法律下一步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冒充公职人员骗人、干坏事,是犯罪,要坐牢。 王某让社会青年冒充民警,骗出小雷并殴打,这种行为就触犯了法律。 冒充民警的张某,和指使的王某都要为此负责,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雷家长追究这件事,希望被更多人看到。 不是单纯为了给自己儿子讨个说法,而是想让家长们意识到,这不是“打打闹闹”那么简单的事。 18岁已经成年了,该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而那些觉得“拘留就是惩罚”的家长也该想清楚。 今天你不当回事,明天孩子捅出更大的篓子,你还说得出“小孩打架正常”这句话吗?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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