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了一件闲的蛋疼的事情:《魏书》记载杨大眼勇猛无敌,他向李冲毛遂自荐出去领兵打

西门大妈啊 2026-06-09 12:04:15

我干了一件闲的蛋疼的事情:

《魏书》记载杨大眼勇猛无敌,他向李冲毛遂自荐出去领兵打仗的时候,把一根三丈长的绳子拴在自己头上的发髻上,然后拼命向前狂奔。因为他跑得实在太快了,身后的长绳被风阻和速度完全拉直,像射出的箭一样笔挺,连奔腾的战马都追不上他~~

北魏的三丈,差不多是8.4米。当时常见的麻绳大约大拇指粗,大致有1.2公斤重。物体受重力往下垂,要想让这根粗麻绳在空中不往下掉,全靠跑动带起的空气阻力的向上的分力将物体向上托,就和体操运动员拿着飘带在空中飞舞一样。

若仅仅是飘起,绳子会像风筝一样带有较大的仰角,即绳子与水平面的夹角;而“直如矢”意味着绳子近乎完全水平,视觉上几乎没有下垂,仰角应当小于2°。仰角越小,绳子的迎风面积就越小,产生的空气阻力便急剧衰减,因此向上的分力也急剧减小。而为了在极小的迎风面积下,依然获取足以抗衡重力的向上升力,就必须将相对风速拉至一个极其恐怖的数值。根据空气阻力公式反推,杨大眼的奔跑速度必须达到343米/秒。也就是超音速。

所以,如果《魏书》完全写实,那李冲当年看到的就不是人在跑步,而是杨大眼硬生生撞穿了音障,在魏军阵前炸开了一团音爆云,伴随着震耳欲聋的轰鸣,把身后的麻绳拉出了超音速激波……

论我看书有多意识流无厘头大叔又不理我了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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