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湖南郴州,男子无聊时,下载了一款同城约爱的APP软件,本想约个美女图个乐子,不料却被客服要求,先大额充值、返现解锁,男子前后给4个账户转账了10多万,连个女子的面都没见着,男子发现被骗后报警,可钱早被转走了。事后,虽然已立案,钱却追不回来,男子一怒之下,把收款卡主告上了法庭,而法院的判决,出乎很多人意料! 2023年9月,刘鹏那阵儿正闲的无聊,正所谓人不能没事干,太闲了真会无事生非。 刘鹏一心想寻求刺激,他下载了一款同城约爱的App。 他看着图片里那些美女,瞬间上头失去了自我,恨不得立马约一个。 不料,客服却跟他说,想解锁账号、约到美女,享受更多服务,就得充值返现,充得多返得多。 刘鹏此时满脑子都是妙不可言的画面,连想都没想,就开始一笔一笔地转账。 可他每转一笔钱,客服就有好多理由让他接着再转。 钱越转越多,可他连一个女子的面都没见到,到最后只想再转最后一笔,把之前得转账要回来。 大约天左右,刘鹏累计共转账了10.1万。 这钱对谁来说都不是小数目,等他彻底清醒过来,已经晚了。 他赶紧报警,想把钱追回来,警方顺着资金流向,查到了两张银行卡。 一个卡主叫孙星,一个叫张强。 而这俩人不是什么职业洗钱的,也不是诈骗团伙的成员。 而是他俩自己想办贷款,被假客服骗了。 张强是在网上找贷款,对方自称银行客服,说流程特殊,让他把银行卡、手机卡连同密码一起寄过去。 张强稀里糊涂真就照做了,孙星也是一样的遭遇。 两人把自己的一整套卡片,寄了出去。 结果这些卡,被诈骗团伙用来接收刘鹏的被骗资金。 警方很快把案件调查清楚了,但也只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没法强制让卡主赔钱。 警方给刘鹏出具了《民事诉讼建议函》,联系他走诉讼程序。 刘鹏无奈之下,转头就把张强和孙星分别告了。 他认为,这俩人作为成年人,把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随便寄给别人,连密码都告诉人家,这种行为本身就存在重大疏忽。 要不是他们这么“配合”,诈骗分子怎么拿到卡去洗钱? 他转账的钱,也不会那么快就没了,这之间的因果关系明摆着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不能简单地把锅全甩给银行卡主。 但也没完全站在受害人刘鹏一边。 法院认为,张强和孙星确实有过错,银行卡和手机卡只限本人使用。 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事,两人作为成年人,随随便便寄给网上的陌生人,一点防范的意识都没有,不出事才怪。 正是因为他们的卡被利用,刘鹏的钱,才有了明确的流转通道。 所以,两人必须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刘鹏自己也不是一点责任没有。 他也是一个成年人,为了自己那点不健康的嗜好,甘心情愿轻信一个来历不明的App。 客服要求的“充值返现”这种套路,哪怕脑筋转个弯儿,都能看透这种骗局。 可他在没人强迫的情况下,还多次向陌生账号转账10多万。 这中期间但凡多长个心眼,去查一下、问一句,都不至于损失这么大。 法院认为,刘鹏自身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也存在过错。 所以,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卡主。 也就是说,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过错行为付出代价,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给出的责任划分是:卡主承担60%,刘鹏自己承担40%。 具体赔偿:张强赔刘鹏3万元。 孙星赔刘鹏21360元。 至于刘鹏要求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双方都有错,谈不上谁欠谁利息。 其实刘鹏还算幸运的,能拿回5万多块钱已经不错了。 这个判决挺有意思,过去一说电信诈骗,大家第一反应是抓骗子、追赃款。 可往往钱早就通过各种账户转了几十道手,追回来的难度极大。 受害人眼看着钱打了水漂,心里憋屈得很。 这次,法院把目光转向了那些被动参与的卡主。 不是说,你也是被骗的,就不用负责任。 把银行卡、手机卡这些涉及个人信用,和金融安全的东西随随便便交给别人,本身就构成了过失,该赔就得赔! 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45条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也就是说,银行账户是个人或单位,用于资金结算等业务的,只能自己使用。 不能借给别人用,也不能用来骗取银行的信用优惠等。 在本案中,张强和孙星把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寄给陌生人,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 他们的行为,为诈骗分子提供了资金流转通道,所以要对刘鹏的损失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个案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对那些想靠办贷款,刷流水走捷径的人,你的银行卡不是一张普通的塑料片,谁拿着它都能干坏事,一旦出了事,首先是本人跑不掉。 对某些有歪心思的人来说,也别指望出了事,能全让别人兜底。 自己轻信、心思不正,最终也得为自己的选择买单。 法院判六四分责,既不是和稀泥,也不是一刀切,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过错买单。(文中人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