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子花7000做医美,结果不仅没变美,还惨遭毁容。她一气之下举报商家非

妙之聊生 2026-06-08 12:25:07

湖北武汉,女子花7000做医美,结果不仅没变美,还惨遭毁容。她一气之下举报商家非法行医,可警方却迟迟不立案。走投无路之下,她托关系找民警帮忙,硬生生掏了2万现金打点,又给律师花了2万3千元,还频繁请客应酬。可笑的是,案子靠记者曝光才办结,收钱的民警啥事没干,还趁机骚扰她。女子咽不下这口气,又以猥 亵将民警告上法庭,万万没想到,多年维权,但结果还是让她难以接受。 年轻的何女士非常爱美,2018年,她在一家医美工作室做了个面部“线雕”,花了7000块钱。 结果术后,没有变美不说,脸一直肿着,还疼得不行,她以为是术后正常反应,恢复以后就好了。 可是到了2019年3月,丝毫没有好转,她实在扛不住,跑去医院一查,这才发现,脸上残留的线材是劣质的,得手术取出来。 出院以后,何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特别窝火,就跑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举报那个工作室的负责人孔某没有医生资格,属于非法行医。 可是,派出所迟迟没立案,她心里越来越急。 这时候,姨父给她介绍了一个熟人,民警田某,何某赶紧联系上他。田某倒是痛快,一口答应帮忙,但话锋一转,直言这事儿得花钱。 2019年5月8日傍晚,何女士跟田某见了面,她按田某的要求,把2万块现金装在一个牛皮纸大信封里,递了过去。 田某收下了,还顺手给她介绍了个律师李某,何女士又按律师的要求,往律所账户转了2万块,私下还给律师转了3000块。 之后大半年,何女士隔三差五请田某和李某吃饭、钓鱼、旅游,花钱如流水。 她心里其实很不是滋味,但想着自己的案子能快点办下来,就一直忍着。 三个月过去了,孔某终于被刑拘,随后,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了孔某两年六个月。 可何某心里清楚,这案子能破,主要是有记者暗访报道了,跟田某那个“招呼”没多大关系。 她越想越不舒服,而更让她难受的是,田某对她说话越来越不正经,后来干脆动手动脚。 何女士不堪其扰,专门长了个心眼录了音。录音里,田某嬉皮笑脸地说∶摸一下,抱一下,看你老不老…… 何女士当时就很生气,但为了案子,一直没撕破脸,现在案子判了,她不想再忍了。 2021年3月,她将田某举报,还附带了录音证据。 几个月后,田某被诫勉谈话,理由是∶不顾自己已有家室,多次通过言语对未婚女性进行调戏,有损人民警察形象。但何女士觉得,这处罚太轻了。 此外,她还投诉了律师李某,李某的律所退了她2万块“预交费用”。 可何女士心里那股火没消,随后,她又去报案,说田某和李某诈骗,但派出所调查后表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何女士生气又无奈,后来干脆离开武汉,去了外地工作。 可这事儿她一直放不下 ,2024年7月,她回到武汉,又到派出所报案,说三年前田某对她“性骚扰”。 派出所给了报警回执,但还是没立案。何慧慧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随后,有关部门回应∶录音能证明田某言语调戏,但没到违反治安管理的程度,驳回了她。 咽不下这口气的何女士,干脆上网实名举报田某。顶不住压力,派出所终于立案,可没多久,又说“没有违法事实”,终止调查。 2026年3月,她再次报案,但派出所表示,这事已经过了追究时效,不予立案。 何女士几乎要绝望了,但还是咬着牙继续打电话投诉、反映情况。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职人员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吃拿卡要、索取或收受财物,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民警田某收受2万元现金,属于典型的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礼金,虽未被认定为受贿罪,但已违反公职人员廉洁纪律。 所以,田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从一级警长降为二级警长。 但她一直控诉的猥 亵,公安机关始终没有认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言语/轻微肢体骚扰)在6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  何女士指控的性骚扰,因证据仅为言语调戏、轻微肢体接触,未达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刑事标准。 而且,该行为发生于2019年,2024年才报案,远超治安管理6个月追究时效,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仅能作违纪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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