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年纪大了,生活非常不方便,生病就医更是难上加难,老人的堂弟夫妇看着老人孤苦伶仃的样子,主动承担起照料责任,不仅时常上门探望老人,还在老人去世后帮他料理后事,扫墓祭奠。老人离世留下不少遗产,民政部门按要求收归国有,堂弟夫妇不乐意了,把民政部门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老人的全部遗产。法院审理后,最终给堂弟分得130余万元遗产。 独居老人葛乙,一辈子没有生育子女,身边也没有亲人陪伴。 老人晚年十分孤单,原本法定的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全都早早离世。 到他年老时,世上再也没有直系的法定亲人,日常起居、生病无人照料,晚年过得十分落寞。 葛乙的堂弟葛甲,看着堂兄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心里始终十分心疼。 从2019年开始,葛甲便和妻子商量,主动承担起照顾堂兄的责任。 夫妻俩盘算着,亲人在世不能置之不理,哪怕不是法定赡养义务,也不能看着老人孤零零过日子。 在此后的几年里,葛甲夫妇常常抽空上门探望葛乙。平日里会上门陪老人说话解闷,关心他的衣食住行,发现老人生活有难处就主动搭把手。 每当葛乙身体不舒服、生病难受时,夫妻俩都会第一时间赶来,细心照料他的生活,还及时送他就医治疗,全程悉心陪护,填补了老人晚年无人照料的空缺。 对葛乙来说,堂弟夫妇的陪伴和照顾,是他晚年最温暖的慰藉。 2022年,独居多年的葛乙不幸病逝。老人离世后,身后没有任何直系亲属为他料理后事。 葛甲夫妇感念多年的亲情,也念及和老人相处的点滴,没有丝毫推脱,全权接手了老人的身后事,认认真真为葛乙操办了葬礼。 在老人下葬之后,夫妻俩还一直坚持定期扫墓祭奠,从未间断。 葛乙去世后,留下了房产、银行存款、保险金等不少遗产。 因为老人没有立过遗嘱,又彻底没有法定继承人,按照相关规定,辖区民政局成为了这批遗产的管理人。 葛甲夫妇认为,自己多年来一直尽心尽力照料独居的堂兄,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心血,还妥善为老人办理了后事,理应分得老人的遗产。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人一纸诉状将辖区民政部门告上法庭,希望能够继承老人的全部遗产。 法院受理此案后,详细核查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认真核实了葛甲夫妇多年照料、陪护就医、料理后事、扫墓祭奠的全部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本案中,葛甲夫妇并非葛乙法定继承人,无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2019至老人病故期间长期上门照料、生病送医,过世后全权操办丧葬、常年扫墓,客观上对葛乙尽到大量劳务扶助,符合酌情分产法定条件。 法官综合考量二人的照料时长、实际付出的精力和心血,结合情理与法律规定,最终作出判决:葛甲夫妇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对老人尽了长期且较多的扶养照料义务,依法分得老人存款、保险权益共计130万余元。 至于剩余遗产,因无其他权利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归入国有、用作公益。 法院判决,老人剩余的房产等遗产,由民政局按流程处置拍卖,所得款项全部收归国有,统一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其实,法条设立酌情分得遗产制度,意在褒扬敬老行善、弘扬传统孝道,打破唯有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的固化思维。 葛甲最初出于亲情帮扶,并非图财,事后起诉维权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 法院既兑现行善者的付出回报,又将无人继承剩余财产收归公益,兼顾私人权益与公共利益,树立了“善有所偿”的司法导向,引导社会善待孤寡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