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女子一家人在20多年前向某村委承包了一处荒坑。5年前,当地要建设服务区

雷雷说趣 2026-05-29 20:15:35

河北唐山,女子一家人在20多年前向某村委承包了一处荒坑。5年前,当地要建设服务区,所以荒坑要被征用,村委主动解除了承包协议,引发女子一家人的不满,多次阻挠拆迁进程。为了赶进度,拆迁人员和民警多次找女子一家协商,但始终未能谈拢,只得强拆。期间女子一家持刀阻挠,还砍伤了3位民辅警。后法院认定强拆行为违法,但女子还是被认定犯罪,只是不予刑事处罚。如今身患癌症的女子打算继续维权,她艰难地表示自己是无罪的。 据悉,屈女士与丈夫韩先生在2001年承包了黄庄村沙河桥东侧国道旁的27亩荒坑。当时二人与村委会签订了50年期限的承包协议,总租金是5万元,但分期付款,每10年交一次,每次金额是1万元。 之后,屈女士和丈夫、婆婆在荒坑上种起了树,盖起了房子。 可谁知在2021年3月份,当韩先生打算续租的时候,村委却表示这块荒坑要被征收了,要建设一个服务区,所以后续不再对外出租,村委也没收韩先生的租金。 同年4月底,当地有关部门发布了征地公告,村委给韩先生发了一份《解除荒坑协议通知书》,打算中止继续租赁。 韩先生就向村委提出了违约赔偿,但因为赔偿金额问题,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找到韩先生协商搬迁一事,双方同样因为赔偿一事未能谈妥。 工作人员气得警告韩先生,就算不同意,工程进度也不会变,大不了就强拆。 7月20日早上7点多,有关部门的5名工作人员再次与韩先生交涉,他们这次来还开了铲车,意思非常明显,只要韩先生拒绝,那就强拆。 韩先生还是拒绝了,并站在铲车上不让强拆。 这时一名穿黑衣服的工作人员杨某抱住韩先生的腿,试图将其拽下铲车。 万万没想到,屈女士看到丈夫被欺负后,竟直接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菜刀,对着杨某就砍。 其他几名工作人员见状,立即上前阻拦,在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一名工作人员冯某的头部被砍伤。 很快,屈女士和韩先生就被控制了起来。韩先生的母亲戚女士见状,也上来进行阻拦,但同样被控制住了。 之后,3人一起被押上了一辆警车,而在押解过程中,戚女士被一名辅警踹到了面部,气得她从身上摸出一个针锥,扎在了辅警的腿部。 正因为韩先生一家人的暴力反抗行为,警方很快就对韩先生一家作出刑拘处理,但检察院却对韩先生与戚女士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光指控屈女士涉嫌袭警罪。 原来这个杨某和冯某均是民警,他们是按照上级的指令,便衣来清理违法占地行为的。 自从韩先生与戚女士被释放后,他们一直在替屈女士维权,但进展并不是十分顺利。 如今法院判决屈女士构成袭警罪,但因为强拆行为有错在先,所以对屈女士做出了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 但屈女士始终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即便她已身患癌症,说话都很艰难,还是说出了:“我是无罪的”这几个字。 根据法院判决强拆违法的判决书显示,拆迁部门认为涉事荒地是村委的,只要村委没有意见就行,而且补偿款也是打给村委的,所以拆迁人员对荒地进行清障,并没有问题。 韩某的损失可以去找村委协商,而不是故意阻拦拆迁行动。 但韩某表示,村委只是通知解除《荒坑承包协议》,自己并没有同意,所以协议无法单方解除。 后法院认定,拆迁部门的强制拆迁行为明显超越了职权范围,属于违法行为。 那屈女士的行为到底算不算袭警? 首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指出,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也就是说,公安民警不得随意参与强制拆迁工作。 更何况民警杨某和冯某当时还便衣,屈女士认不出二人也是理所当然,她主观上并没有袭警的故意。 其次,袭警罪针对的是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 既然杨某和冯某不得参与强拆工作,那他们在强拆现场实施的行为就不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算是以个人名义参与强拆工作。 既然如此,屈女士的行为就不符合袭警罪的构成条件。 虽然屈女士被免于刑事处罚,但法院是认定了她的行为构成袭警罪的,所以犯罪记录还是在的,屈女士自然不会同意自己有个犯罪记录。 目前,屈女士已经提起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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