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在KTV点了一个公主陪唱,看对方漂亮,给她5000约出去开房。两人交易完成后,公主穿上衣服准备离开,男子觉得5000只弄一次太亏了,拿出手机拍摄公主穿衣照片,让对方再陪自己来一次,公主妥协答应后,没想到男子得寸进尺,结果悲剧了! 41岁的栗某只有小学文化,平时也没有个正经工作,整天游手好闲。那天晚上他喝了不少酒,一直喝到凌晨一点多,酒劲上头就跑到当地一家KTV去消遣,在里面玩了两个多小时,到凌晨三点多才准备离开。 就在KTV里,栗某一眼看中了女服务员曹某,觉得对方长得漂亮,当场就动了歪心思。他也不绕弯子,直接给曹某转了5000块钱,明明白白提出要带她去酒店开房。曹某收下了这笔钱,跟着栗某一起去了附近的酒店,两人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 本来这就是一场违法的钱色交易,只要到此为止,顶多也就是被公安机关查到后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可栗某偏偏贪心不足,觉得自己花了 5000块钱只换一次太亏了,心里越想越不平衡。等曹某完事之后收拾衣服准备离开的时候,栗某突然翻脸,说什么也不让她走。 为了强行留住曹某,栗某做出了非常过分的举动。他拿出手机偷偷拍下了曹某穿衣服的私密照片,还一把抢过了曹某的手机攥在自己手里。他心里打的算盘很清楚,有了这些隐私照片当把柄,再扣住对方的手机让她没法联系外界,曹某肯定不敢反抗。 果然,曹某又怕又急,她害怕自己的隐私照片被栗某发到网上去,那样自己就没脸见人了,再加上手机也被抢走了,想要求救都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曹某只能被迫妥协,答应再陪栗某一次。 可让曹某万万没想到的是,栗某的贪心根本没有底线。第二次发生关系之后,栗某还是不肯放她走,非要让她继续留下来陪着自己。曹某眼看对方纠缠不休,态度越来越蛮横,心里彻底慌了。 她知道再待下去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为了尽快脱身,她连自己的手机都顾不上要了,趁着栗某不注意,拼命跑出了酒店,一路慌慌张张地跑回了家。 栗某看到曹某跑了,心里又气又恼。他觉得自己花了钱还没得到满足,人也跑了,手机还在自己手里,怎么想都觉得亏。这时候他突然想到,自己刚才转给曹某的那5000块钱,对方好像还没来得及接收。于是他拿起曹某遗落的手机,私自操作把那5000块钱又原路退回到了自己的账户里。 栗某自以为聪明,觉得自己这波操作一点亏都没吃,白嫖了两次还把钱拿回来了。可他万万没有想到,逃回家里的曹某越想越委屈,越想越害怕,最终还是选择了报警。 警察接到报警后很快就把栗某抓了起来。一开始警方是以涉嫌强奸罪对他进行刑事拘留的,可后来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发现栗某虽然有偷拍隐私照片和扣押手机的胁迫行为,但暴力程度相对较轻,曹某也没有明显的激烈反抗痕迹,证据链不够完整,最终没有以强奸罪定罪。 不过栗某私自退回5000块钱的行为,却实打实触犯了刑法。从法律上来说,只要钱转到了对方的账户里,所有权就已经属于曹某了。栗某在曹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钱转回来,这就是典型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行为。而且5000块钱已经远远超过了盗窃罪1000元的立案标准,属于 "数额较大"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考虑到栗某归案后能够主动坦白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赔偿了曹某 万块钱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同时也把那5000块钱违法所得主动上缴了,所以最终对他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而那5000块钱作为嫖资,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个判决有点轻,觉得栗某明明胁迫了对方发生关系,却没有被认定为强奸。其实司法定罪是非常严谨的,必须要有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 在这个案件中,曹某为了脱身主动配合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强奸罪的认定。但这并不代表栗某的胁迫行为是合法的,他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曹某的隐私权和人身权利,只是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而已。、 这个案件也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嫖娼卖淫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很容易引发各种刑事案件。而且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觉得自己的小聪明能钻法律的空子。 栗某就是因为一时的贪心和冲动,从一个本来只需要接受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一步步升级成了刑事犯罪,最终落得个有案底、被判刑的下场,实在是得不偿失。


我爱美好生活啊
胡说八道,自己怎么可能退回,有支付密码的,何况手机本身都有开机密码
用户10xxx92 回复 05-31 03:05
没接收就能直接退!但是从给钱到搞完,那么长时间谁会不收钱?
_LiSd 回复 05-31 05:08
点开微信转账直接点退回,并不需要密码
用户10xxx17
双亏[捂脸哭][捂脸哭]男亏钱7oOO[墨镜][墨镜]但他至少…[滑稽笑][滑稽笑]…不过代价太高了[哈哈笑][哈哈笑]! 女的等于被白嫖![滑稽笑][滑稽笑]
爱玩小子 回复 05-31 01:03
被谅解女方得万块没看到啊??🤣
印象gg 回复 05-31 06:59
大哥,一万七
用户18xxx56
男的盗窃十个月,嫖娼罚两千,女的卖淫没收非法所得,拘留十五天,这样合理吧?
大唐圣狗蛋 回复 05-31 00:36
你在教警察做事?
步行鸟 回复 05-31 04:51
嫖娼罚款基本上五千,运气好罚完走人,卖淫一般就罚款不会拘留。
披着阳光的郎
应该算得上强迫了…
滴滴答 回复 05-31 06:37
收钱了 就不算强迫
老狼老狼几点了
故事会
夏日的晚风
贪得无厌啊!
帕托
没收怎么退回?
三元 回复 05-31 02:44
只要能打开手机嶶信就能退回,你没退过吗?
用户49xxx50 回复 05-31 03:25
拒收
云卷云舒
5000元讲好包夜不就行了,这男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飞越星际的尘 回复 05-31 06:25
行家
如是曾说
并不是有钱人的欢乐点才是欢乐,并不是会找欢乐点的人才能给他人提供欢乐,真正的欢乐是一见面就生喜悦感,无处不在的自然贴切
66888
那5000块钱已经是违法所得的,私自退回怎么算是盗窃呢?还有赔偿1万块,这1万块从哪里赔偿,做违法的事也有赔偿的说法吗?这不是逗笑了吗
老乡别走还有利好
没收双方作案工具?
用户16xxx96
明显是小作文,现在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必被知心姐姐判强奸。这个情况至少五年起步
用户10xxx39
瞎编!
用户12xxx99
瞎编乱造,这种真报案了,男的固然要罚,女方也一样要罚款的,
拉地漫堤湿
女的手机没锁屏吗,男的怎么解锁?
醉¤清风
继续编
用户10xxx93
卖淫不处罚吗?
孰能无过
他怎么知道对方的转账密码?胡扯八道!
滴滴答 回复 05-31 06:38
没有接收 可以点退回 不用转账密码
大当家
其实已经是强奸罪了,第一次愿意第二次强迫!
用户10xxx16
编得不好,
伤心泪
女的都走了,他还能打开女的手机?厉害,不用指纹不用密码不用图案其中之一解锁吗
天狼望月兔
这都属于非法拘禁了吧
风雨之后可见彩虹
有时配合是为了不被伤害
66888
唯一一点好的就是这个法官还看清事实,没按强奸罪给他
用户10xxx78
嫖资属于违法所得,不受法律保护的,何来盗窃一说?
用户10xxx16
故事开头首字,河北 中间酒劲上头...推测喝的是衡水老白干
朋友
男的如果一次弄到天亮亮女的就没啥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