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崔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车,当时检测报告显示排除重大事故车,火烧车,水泡车。

厚广说法 2026-05-27 13:16:26

浙江杭州,崔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车,当时检测报告显示排除重大事故车,火烧车,水泡车。半年后崔先生想卖车,结果一检测,判定车子存在重大事故和泡水异常。崔先生难以接受,前后两回检测都是同一个家做的,怎么会出现不同的报告呢? 崔先生坦言,当初他买下这辆旧车,目的就是为了用来置换新车。因为该车有一项优惠政策:用一辆旧车置换新车,可以额外优惠四五万块钱。 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崔先生才决定先买一辆旧车备着。不过,政策还有个条件,旧车必须在自己名下持有超过180天。 因此,崔先生于去年11月买了这辆车,计划等到今年5月再卖出,从而顺利换购新车。 崔先生想着,既然半年以后就要换一辆新车,买的时候就特意选了一辆价格比较便宜的。 这辆车是2016年的车,开了12万公里,买下来花了1.6万元。 崔先生之所以选这个平台,是因为他们口碑好,还会对车进行事故检测,能保证自己买回去的不是一辆事故车,将来出手的时候不会有麻烦, 谁知道还真有麻烦了,崔先生买车的时候,对方对这辆车做过检测,提供了检测报告,确认排除了重大事故、火烧车和泡水车,崔先生这才放心买。 可到了半年后准备置换时,对方收车部门检测的结果却显示,这辆车变成了泡水车。 崔先生很不理解:平台还是那个平台,只是卖车和收车是两个部门,为什么检测结果会不一样? 对方质疑他这半年开车的环境,崔先生承认这半年确实下雨开过车,但他坚决表示,车绝对没有泡过水。 他说,如果真泡过水,当时肯定就开不动了,肯定有维修记录。他还指出,泡水的时间也是可以鉴定出来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崔先生带调查员去看了自己停车的环境,就是普通的地下车库,根本不可能泡水。 他还准备调取这半年地下车库的监控,特别是下雨天车辆出入的记录,想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自己的车没有泡过水。 崔先生还提到,当初买车时,对方曾明确承诺,如果车辆是泡水车,可以退款退货。现在,他倾向于相信第二份检测报告,认为这辆车确实属于泡水车,因此希望能够按照承诺,为他办理退款退车。 对方则希望他把车开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检,但崔先生不想再折腾了,也不太信任这个复检流程。他担心即便去了,结果也证明是泡水车,毫无意义。 他的诉求就是直接给他退车退款,并赔偿这半年的相应损失。 最终,对方派人前往崔先生处对车辆进行了检测,确认该车确为泡水车。随后承诺为崔先生办理退车退款,并表示将就赔偿其相应损失一事与他协商,此事至此告一段落。 一辆车两份报告,消费者将怎样才能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如果能认定平台在销售时隐瞒了车辆的真实情况(如已知是泡水车却承诺不是),或者在收购时为了压价而错误认定泡水车,就构成欺诈,崔先生可主张退还1.6万元购车款并获得4.8万元赔偿。 即使无法确认对方欺诈,崔先生可以请求撤销购车合同,双方返还车辆和购车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车辆是否为泡水车,是影响二手车价值和安全的核心信息。前后不一的检测结果,侵害了崔先生的知情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崔先生基于“非泡水车”的承诺才买车辆,事实证明车辆是泡水车,他可以请求撤销购车合同,双方返还车辆和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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