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和丈夫新婚才2个月,好日子还没有开始,就被丈夫家暴3次都住进医院,造成

蜜蜂说社 2026-05-20 20:13:20

上海,女子和丈夫新婚才2个月,好日子还没有开始,就被丈夫家暴3次都住进医院,造成女子肋骨,下巴,胸部等多处受伤,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三次均为轻微伤,女子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求助,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且在2025年8月正式提出离婚,要求解除婚约关系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期间,妇联社工持续跟进,一边做情绪疏导,一边观察双方动态,最终一份《家事观护报告》送到法官手中,不仅仅有保护令的履行情况,当事人情绪状态,以及纠纷化解的具体建议。 2025年4月才结的婚,上海这位女士的新婚日子刚过了俩月,半点甜蜜没享受到,先挨了三次丈夫的打,次次都重到要住医院,肋骨、下巴、胸部全是伤,最后公安机关鉴定,三次都够得上轻微伤。 换谁遇到这种事都得崩溃,本来奔着过一辈子去的枕边人,下手居然这么狠,换谁也没法再凑合过下去。 她倒是没犹犹豫豫忍气吞声,先直接找了宝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先把自己的安全保障住了,没给对方再动手的机会。 到了8月就正式提了离婚,不仅要解除婚姻关系,还明明白白主张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才是真的拎得清,遇到这种事不搞“家丑不可外扬”那一套,该拿起法律武器的时候半点儿不含糊。 好在整个过程里也不是她一个人扛,妇联的社工一直跟着跟进,一边给她做情绪疏导,免得她钻牛角尖受更大的心理创伤,一边也盯着两边的情况,看男方有没有违反保护令的举动,有没有缓和或者调解的可能。 最后还专门出了一份《家事观护报告》给法官,里面保护令履行得怎么样、女方现在情绪状态稳不稳定、这个纠纷怎么处理更合适,写得明明白白,等于给法院判案递了最实在的参考。 这事真的给所有已婚的、准备结婚的人提了醒:家暴从来不是什么“家务事”,也没有“第一次原谅就不会有下一次”的好事,只要动手了,就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别抱着“凑活过”的念头忍,你忍一次,对方就敢下次下手更重。 真遇到事了,别慌,先报警留证据,再去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该离婚离婚,该要赔偿要赔偿,法律本来就是给受害者撑腰的。 还有人说什么“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真遇到这种动手打配偶的,劝人忍耐才是作孽。 结婚本来是为了两个人搭伙过好日子,不是给人当出气筒的,敢动手的人,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该离就离,该罚就罚,这才是对婚姻最基本的尊重。 《暴力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次案件中,女方多次遭受家暴构成轻微伤,符合申请条件,法院出具保护令于法有据;其同时主张离婚及精神损害赔偿,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施暴方存在明显过错,应当依法支持女方诉求。

0 阅读:57

猜你喜欢

蜜蜂说社

蜜蜂说社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