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愤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理由 新春佳节本应阖家团圆,湖北竹溪一小区10楼住户

沧海粟 2026-04-27 06:32:45

泄私愤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理由 新春佳节本应阖家团圆,湖北竹溪一小区10楼住户徐某某,却因子女未春节探望,竟将五箱红酒从阳台抛下,持续十余分钟,楼下满地玻璃残渣,商户险些被砸,令人心惊。此举是情绪失控的任性妄为,更是漠视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泄私愤绝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借口。 高空抛物,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威胁公众安全的“悬顶之剑” 。10层高楼抛下的红酒瓶,重力加持下冲击力足以致命,五箱重物持续抛掷,危险成倍叠加。楼下是人行道与商铺,人流往来密集,徐某某只为宣泄个人不满,就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本质是极度自私、缺乏敬畏的表现。 法治社会,情绪宣泄必须守住法律底线。2021年起,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明确情节严重者可获刑,无需造成实际伤亡即可追责 。徐某某持续抛掷重物,已属“情节严重”,必然受到法律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家庭矛盾、情绪激动都不是违法的挡箭牌,任何以损害公共安全为代价的泄愤行为,都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关爱老人、维系亲情值得重视,但绝不能成为极端行为的诱因。子女探望缺失可沟通化解,情绪失衡可寻求疏导,而非选择高空抛物这种极端方式。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既需要公民涵养法治素养、管控自身情绪,也需要家庭多些理解包容、少些矛盾隔阂,更需要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以儆效尤 。 公共安全无小事,法律红线不可越。任何时候,个人私愤都不能凌驾于公共安全与法律之上。唯有敬畏法律、克制情绪、珍视他人安全,才能共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0 阅读:0
沧海粟

沧海粟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