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了,没有闪!江苏泰州,一女子婚后感情不顺,与丈夫分居,后来丈夫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因为他的父母、祖父母都去世,患病后他的生活陷入困境,所以要求女子支付抚养费,但妻子拒绝,于是丈夫将妻子告上法庭!法院:每月支付800扶养费! 江苏泰州一对夫妻,婚后没多久就感情不顺,日子过不下去选择了分居。 本以为分开就能各自安好,没想到后续的事让女方怎么也没想到,最后闹到了法庭,法院还给出了明确判决。 两人结婚后没多久,日常矛盾不断累积,感情越来越淡,实在没法共同生活,便开始了分居生活。 女方以为这段婚姻名存实亡,各自过各自的日子就行,没再过多关注男方的情况。 可分居后不久,男方突然被医院诊断出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一下子乱了套。 更让人无奈的是,男方的父母、祖父母早已全部去世,身边没有一个至亲能照料他的生活。 患病后的他失去了正常工作和自理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日常吃饭、看病都成了难题,生活彻底陷入困境。 走投无路之下,男方想到了自己还没离婚的妻子,按照法律规定,两人仍是合法夫妻,他便主动找到女方,要求女方支付扶养费,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 可女方心里满是抵触,她觉得两人早就感情破裂、长期分居,婚姻早已没有实际意义,自己没有义务再去管前夫的生活,更何况是因为他患病产生的开销,于是直接拒绝了男方的要求。 多次协商无果,男方的生活始终没有着落,无奈之下,他在相关人员的帮助下,将妻子告上了泰州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妻子履行扶养义务,每月支付固定的扶养费用,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法庭上,女方坚持自己的立场,反复强调两人分居多年、感情不和,早已没有夫妻情分,自己经济压力也不小,不该承担这笔费用。 而男方这边,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无亲属照料的相关材料,证明自己确实无独立生活能力,急需扶养。 法院审理后查明,两人虽分居但婚姻关系依旧存续,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这项义务不会因分居而自动免除。 男方确诊精神疾病后丧失谋生能力,无其他亲人照料,符合需要扶养的条件。 同时法院查明,女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相应的扶养能力,男方婚前部分个人存款也曾转至女方名下,女方并非无力承担。 综合当地生活水平、双方实际情况,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女方每月支付男方800元扶养费,直至两人婚姻关系解除为止。 判决下来后,女方虽不情愿,但也只能依法履行。 这件事看着让人唏嘘,不少网友也发表了不同看法,有网友说:“虽然感情没了,但法律上还是夫妻,丈夫病成这样没人管,妻子确实该担点责任,不然太没人性了。” 也有网友觉得:“都分居这么久了,女方早就过自己的日子了,凭啥还要为男方的病买单,换谁都不愿意,太冤了。” 其实从法律层面来说,夫妻扶养义务是法定的,只要没离婚,一方陷入困境,另一方有能力就该帮扶,感情不和分居可以理解,但不能成为逃避法定义务的理由。 女方当初或许觉得分居就摆脱了婚姻责任,没想到法律层面的义务还在,最终落得这样的结果,也算是大意了。 婚姻从来不是想断就断的简单关系,哪怕感情不在,法律赋予的责任也不会轻易消失。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男子婚内患精神疾病向妻子要扶养费被拒,妻子表示:双方感情不和,自身经济压力大。法院:男子婚前的个人存款部分已转至妻子名下,且妻子工作稳定,判妻子每月支付800元扶养费。》大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