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33岁男子工作十年,在失业后,瞒着家人偷偷找了一份工作。对方承诺给其配一辆车,指派一份保底1.2万元的驾驶员工作。哪曾想,男子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签订入职手续后,发现,自己竟然贷款买了一辆车,对方还食言,直接让他自己去注册网约车,自己接单赚钱。男子无奈之下照做,结果一个月累死累活赚的钱还不够偿还贷款月供的,无奈又多次网贷。结果因为逾期还款,又被无休止的催债。男子最终彻底崩溃,大晚上留下一份遗书,而后跑到母亲的墓地边自杀死亡。令人气愤的是,男子死后,仍有人将电话打给男子家人,威胁、辱骂男子的家人,扬言“把他的骨灰盒寄给你”! 据悉,吴某的母亲走得早,父亲又格外严厉。 2015年,吴某从职校毕业后,便在县城法院做合同工。 这份工作虽然挣不了多少钱,但也算得上安稳、体面。 起初,吴某的父亲也没说什么,后来听说,吴某继母的儿子开设计公司很赚钱,便让吴某辞了职,去学设计。 结果,吴某刚学完设计,那家设计公司就倒闭了。 吴某无奈从网上找了份做图的工作,后来还去云南舅舅的店里打了一阵子工。 2021年,又回到老家做仓管员,始终没能稳定下来。 随后,吴某的父亲又觉得吴某的工作,没有什么前景,又执意让吴某去工厂。 吴某起初不愿意,但是拗不过自己的父亲去了丽水的一家工厂,每天和机器打交道,白班夜班来回倒。常常跟姐姐抱怨工作太累,有时候还会不小心把机器做坏了,一个月还要被扣一千块左右。没撑两三个月,就辞职回了家。 吴某回家后,又在一家林业公司找了一个工作,不过没多久,因为一场考试没通过,便主动提出了离职。 或许是担心被父亲指责,或许是为了证明自己,这次吴某离职后并没有告诉给家里的任何人,偷偷找起了工作。 2024年6月25号那天,吴某在招聘平台上加了一个微信昵称为“A风总监”的人,对方告诉他,正在招聘驾驶员,保底工资1万2,还承诺公司配车,不用交押金、不用交保证金。 急于找到工作的吴某,一听就动了心,也没多想,便按照对方见面,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向对方提供了身份证、驾驶证和银行卡等等材料,并签订了所谓的“入职资料”。 事后,吴某才发现自己签的根本不是什么入职资料,而是一堆贷款买车的资料。 购车后,“A风总监”之前承诺的1万2保底工资、公司配车安排工作,也全都没了下文。只是让吴某自己注册网约车平台,接顺风车单赚钱。 吴某这才意识到不对劲,可想到车已经买了,贷款也已经生效,只能硬着头皮开起了顺风车。 随后,吴某每天起早贪黑,就为了能还上每月约3200元的车贷,但是无论吴某怎么努力,但大多数情况下连3000元都赚不到。 走投无路之下,吴某只能向网贷平台借款。期间,还担心被家里人发现,在外租了个简陋的小屋住,给家人谎称被调到了另一家包吃包住的林业公司。 2025年10月19号,也就是在他网贷逾期的第一天,一早就有贷款平台通过电话、短信催他还债,甚至有人通过支付宝转给他0.01元,还留言嘲讽:“看看你能躲多久哈”“继续加大力度走”。 吴某最终产生轻生的念头,在网上搜索的各种死亡方式,足足有80多条。 当天晚上,吴某在邮箱里留下一份遗言,称:“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姐姐爸,我扛不住了,我每天不停地开车,但他们还是不停地骚扰我,说要找你们。我真的很怕,我真是废物,我对不起你们。他们什么都会做出来的,我不想死,真的不想。” 而后开车买了农药,前往母亲的墓地附近,先后吞下了农药,割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令人难以释怀的是,事发后,还有催债人因不知道吴某已经去世,给吴某的家人打电话,电话里满是脏话,指名道姓让吴某还钱,甚至恶语相向:“把他骨灰盒寄给你”“你说一群十六七岁的小年轻,会做出什么事情,咱也保证不了。这些都不陌生吧?”…… 吴某的家人难以释怀,而后报警。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招聘司机、宣传月入过万、公司配车,实则是个人贷款买车,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应当注意的是,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诈骗。 采用非法方式催收非法债务同样构成犯罪! 《刑法》第293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据悉,虽然吴某系自杀身亡,但与被骗、催收存在直接的关系,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将此案列为刑事案件处理! 等待涉事人员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最后,也借本案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找工作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要被“高薪”“轻松”的承诺所迷惑,一旦发现不对劲,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这事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