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看了不过了,明天离婚!”男子因男医生给孕妻做彩超当场撞墙、打闹,法律怎么说

法有道 2026-03-27 20:35:52

“让人看了不过了,明天离婚!”男子因男医生给孕妻做彩超当场撞墙、打闹,法律怎么说? 3月26日,吉林长春一家妇产医院里,一名陪同孕妻前来做彩超检查的男子,在得知操作彩超的医生是男性后,当场情绪崩溃——他用头撞墙、在医院走廊大吵大闹,甚至扬言“死在医院”,还对着妻子喊出“不过了,明天离婚” 。现场视频在网络上迅速发酵,评论区里众说纷纭。 事发当天,这名男子陪同孕妻来到长春市妇产医院做产前彩超检查。据目击者描述,当男子得知给妻子做检查的是男医生后,情绪瞬间失控。 视频画面显示,两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在医院大厅发生争吵推搡,其中一名身穿短袖上衣的男子情绪激动,突然向附近的墙面撞去,场面一度混乱。他一边撞墙一边大声叫嚷,甚至放出狠话威胁要离婚 。 “让人看了不过了,明天离婚”——这句带着浓重方言色彩的气话,成为全网热议的焦点。有网友调侃:“这是吃醋吃到医院来了?”也有网友表示理解:“有些男人确实介意老婆被别的男人看,尤其是怀孕这种特殊时期。” 对此,医院回应,挂号可选女医生,介意可提前说。对于男医生做妇产科检查是否“正常”的问题,工作人员强调:“医生对待患者不分性别,只是给你看病。” @法律有道 这起事件表面上看是一场家庭纠纷,但其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却不容忽视——患者隐私权与家属知情权之间的边界在哪里? 1、患者隐私权受法律严格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师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要求,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 这意味着,在医疗场景中,患者让渡个人隐私是出于疾病诊疗的需要,前提是基于对医生职业操守的信任。妇科疾病诊疗通常涉及生殖系统探查、私密部位检查等环节,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尤为重要 。 2、患者的隐私权属于患者本人,而非家属。 从法律角度而言,接受诊疗的是孕妇本人,隐私权的主体是孕妇,不是她的丈夫。如果孕妇本人对男医生检查并无异议,那么丈夫的“介意”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对医生诊疗行为的否定理由。 这一点与“婚检结果是否告知配偶”的问题有本质区别。在婚检场景中,涉及的是患者隐私权与配偶健康权的冲突 。但在常规产检中,患者本人就在现场,不存在“不知情”的问题,丈夫的情绪反应更多属于个人心理层面的不适。 3、医生的诊疗行为受法律保护。 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只要遵循诊疗规范、尊重患者意愿,其诊疗行为就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患者或家属因医生性别问题而对医生进行人身攻击或扰乱医疗秩序,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4、“医生不分性别,只是给你看病。”——这句医院工作人员的话,道出了医疗行业的职业伦理:在诊室里,医生的性别远没有医生的专业能力重要。 当然,理解患者的隐私顾虑、尊重患者的性别选择,也是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人性化服务。长春市妇产医院“挂号可选女医生”“检查时可提出换医生”的做法,值得肯定 。 但对于那名撞墙闹事的男子而言,问题或许不在医生是男是女,而在于他能否学会尊重——尊重妻子的选择、尊重医生的职业、也尊重公共场合的基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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