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楼坠亡只赔16万?工人没系安全绳,房东、租客为何难逃其责? 一声巨响,划破了小区的宁静。一名空调安装工人从六楼高空坠落,重重摔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当场没了生命体征。而酿成这起惨剧的,竟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疏忽——没系安全绳。 事发当天,经验丰富的安装工老张(化名)接到派单,前往某小区六楼为租客李某更换一台旧空调外挂机。房东王某事先知晓此事,并未提出异议。 作业过程中,老张像往常一样,将安全绳搭在窗框上,却未按规定将绳索另一端系挂在室内牢固的锚点上。他跨出窗外,踩在狭窄的空调外机平台上开始拆卸。就在他拧下最后一颗螺丝、准备将旧机移开时,脚下突然一滑——身体瞬间失去平衡,没有受力点的安全绳被直接拽出窗外,老张整个人从六楼坠落。 急救人员赶到时,已无力回天。老张的家属悲痛之余,将租客李某和房东王某一并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20余万元。 庭审中,争议焦点十分明确:房东和租客是否存在选任过失与现场指示过失? 租客李某辩称,自己是通过正规平台联系的安装服务,老张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专业人员。自己从未要求其违规操作,事故完全是老张自身违章所致。 房东王某则表示,自己对更换空调一事并不知情,也未参与现场指挥,不应承担责任。 然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老张作为专业作业人员,对自身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日,这起令人痛心的事故迎来了法院的一审判决:租客与房东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6万余元。 @法律有道 一、消息一出,立刻引发热议:一条人命,为何只赔16万?工人自己违规操作,房东和租客到底该不该赔? 我们从法律角度来看: 首先是租客李某选任过错:作为定作人,在选任安装人员时,未核实其是否具备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规范作业意识,存在一定选任过失。 其次是房东现场指示过失: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外墙设施具有管理责任。其在明知高空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下,未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也未对明显违规未系安全绳的行为进行有效提醒和制止,构成指示过失。 最终,法院酌定老张自身承担85%的主要责任,租客李某与房东王某分别承担10%和5%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家属16万余元。 二、16万背后的法律逻辑。 许多人质疑:一条命只值16万?事实上,这笔赔偿并非“命价”,而是基于过错比例的侵权责任赔偿。 在法律上,高空作业属于典型的“承揽合同”关系。定作人(即请工人)的义务核心在于“选任合格的承揽人”和“不发出错误的指示”。一旦工人自身存在重大违章,其本人需承担主要责任。定作人只有在存在选任或指示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按份责任。 本案中,16万余元的计算方式是:法院核定的家属总损失(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约180余万元,再乘以房东与租客合计15%的过错比例得出。这笔钱,不是对生命的定价,而是对未尽到安全提醒与选任审核义务的法律追责。 三、谁在高空作业,谁就系着全家人的心。法律可以划分责任比例,但无法弥合生命的逝去给亲人带来的伤痛。下一次,当你或身边的人需要进行高空作业时,请记住——在安全面前,任何“经验”都不值得炫耀,任何“省事”都可能成为终生的悔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