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见外了!”3月16日,辽宁沈阳,一女子刚炖好40斤排骨,将其中20多斤放在门口放凉,没想到一会儿的功夫,排骨就被一位大爷连盆端走了,女子发现后觉得可恨又可笑,最终选择报警!网友:啥便宜都占! 张女士经营着一家火锅鸡店,那天她上货进了40斤排骨,用高压锅炖熟之后,当天店里用不了,就剩下了20多斤,这20多斤排骨成本差不多400块钱,对小本生意来说,可不是一笔小钱。 刚炖好的排骨特别烫,没法直接放进冰箱保存,张女士就想着把排骨端到店门口放凉,等凉透了再收回来,这也是她平时常做的操作,以前从来没出过问题。 她把排骨放在门口之后,就转身回店里忙活了,前后也就几分钟的功夫,没想着会出意外,可等她再出来的时候,门口空荡荡的,那盆20多斤的排骨,连盆带肉全没了,地上就剩几滴肉汤。 张女士一下子就懵了,赶紧调出店里的监控,一看监控,她心里又可恨又可笑。 监控里显示,一位大爷路过她店门口的时候,被排骨的香味吸引住了,停下了脚步,先凑上前闻了闻,然后左右张望了一圈,确认没人注意他,就慢悠悠地弯下腰,端起那盆沉甸甸的排骨,不紧不慢地转身离开了。 整个过程,大爷的动作特别从容,没有一点慌张,也没有丝毫心虚,就跟拿自己家的东西一样,熟练得让人觉得离谱。 张女士说,她开店这么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但这么明目张胆端走别人一大盆熟食的,还是头一次遇到。 这排骨是她实打实花钱进的货,又花时间清洗、焯水、炖煮,辛辛苦苦做好的,平白无故被人拿走,换谁心里都得不舒服,旁边有人劝她,不就400块钱的东西,没必要兴师动众报警,忍一忍就过去了,说不定大爷是一时糊涂,被香味迷了心。 可张女士没听劝,还是选择了报警。她不是心疼那400块钱,而是觉得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对,东西放在门口,不是没人要,只是临时放着,所有权还是她的,没经过她同意就拿走,就是不对的。 要是这次纵容了,下次可能还会有人顺手牵走门口的东西,觉得拿了也没人管,久而久之,贪小便宜就会变成习惯,最后受损的还是像她这样的小商户。 这件事被发到网上之后,网友们都炸开了锅,大多人都吐槽大爷太爱占小便宜,说 “啥便宜都占”,还有人说,不问自取就是偷,不管多大年纪,都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也有少数人猜测,大爷是不是年纪大了糊涂了,误以为排骨是没人要的垃圾才拿走的。 不过后续事情的处理还算平和,警方联合社区,很快就找到了那位大爷,了解之后才知道,大爷是独居老人,子女不在身边,平时生活比较简单,那天路过闻到排骨的香味,一时没控制住,犯了糊涂,并不是故意要偷东西。 大爷的家属知道这件事之后,第一时间赶到张女士的店里,诚恳地道歉,说自己没照顾好老人,还全额赔偿了排骨的400块钱。 张女士也通情达理,知道老人不易,也不是故意的,见家属态度诚恳,又收到了赔偿,就没再继续追究,事情就这样和平解决了。 可能有人会说,既然张女士都谅解了,那大爷的行为就不算错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张女士的谅解是人情,是对独居老人的体谅,但这不能改变大爷行为不对的事实,更不代表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大爷作为成年人,应该清楚,店门口放的整盆炖排骨,不可能是没人要的,就算他不确定,也该问问周边的店主或者路人,确认一下物品的归属,而不是直接端走。这是最基本的礼貌,也是最基本的道理,和年纪大小没有关系。 而且从规矩上来说,不管东西多小,只要不是自己的,没经过主人同意,就不能随便拿,这是底线。 还有很多人觉得,小商户放东西太粗心,不该把排骨放门口无人看管,确实,从防范的角度来说,张女士确实有一点疏忽,但这不能成为大爷拿走排骨的理由。就像家里忘锁门,小偷进来偷东西,错的还是小偷,不是忘锁门的人。 小商户起早贪黑,赚的都是血汗钱,一盆排骨的成本,可能就是他们一天的房租、食材钱,甚至是一天的辛苦所得,平白蒙受损失,换谁都没法平静。 这件事看着是件小事,却能给大家提个醒,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不能贪小便宜,不是自己的东西,再眼馋也不能拿,一时的侥幸,可能会养成不好的习惯,甚至触犯规矩。 对于开店的小商户来说,以后临时放东西,尤其是食材、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哪怕就几分钟,也可能出意外,多留个心眼总没错。 遇到这种顺手牵羊的事,也不用忍气吞声,报警是正确的选择,不是较真,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恶不惩,就可能变成大恶,今天能端走一盆排骨,明天可能就会拿别人更贵重的东西,只有每个人都守好底线,不贪小利,才能少一些这样的麻烦,大家的生活也能更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