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银行员工转走220万存款,银行却不愿赔偿”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事儿说起

一只小歆歆乖乖 2026-02-03 13:07:10

一桩“银行员工转走220万存款,银行却不愿赔偿”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事儿说起来挺让人揪心——11位储户把辛苦攒下的钱存进银行,结果钱被银行员工偷偷转走挥霍,等储户发现时,钱早已没了踪影,而银行却以“这是员工个人行为”为由拒绝赔偿。 事情要从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说起,2021年,朱女士带着75万元积蓄走进当地一家邮储银行,打算把钱存起来,办理业务时,银行员工孟某芝穿着工装、在柜台内热情接待,还强调“大额存款安全有保障”,朱女士没多想,按流程办了手续,拿到盖有银行印章的回执单后就离开了,可三个月后,当她去取钱时,账户里只剩几十元!更离谱的是,存入当天钱就被转到了陌生账户,操作人正是孟某芝。 像朱女士这样的受害者还有10人,总金额高达220多万元,原来,孟某芝从2018年到2023年期间,利用银行职员身份,虚构理财产品、谎称办理定期存款,骗取储户信任后把钱转走,用于还债、民间借贷等,2024年,孟某芝因诈骗罪被判12年,但赃款早已被挥霍一空,根本无力退赔。 储户们当然不甘心,于是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本金和利息,可一审法院却驳回了诉求,理由是:孟某芝的行为属于“个人犯罪”,而非“职务行为”。法院认为,她把钱转入陌生账户的操作超出了银行柜员权限,储户在办理业务时也有签字确认的凭证,且部分储户此前和孟某芝有过资金往来,可能存在疏忽,换句话说,法院觉得这是孟某芝“个人作案”,银行不用背锅。但储户们觉得委屈:我们是在银行正规柜台、由穿工装的员工办理的业务,回执单也盖着银行章,怎么就成了“个人行为”?尤其是受害者大多是中老年人,很多人把养老钱存进去,结果血本无归,这种信任被辜负的痛苦可想而知。 这事儿的关键在于:银行到底该不该担责?法律上有个概念叫“职务行为”,如果员工的行为和职务相关,比如利用工作便利、在工作场所作案,银行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本案中,法院认为孟某芝转钱到陌生账户的行为“明显超出职权范围”,所以不算职务行为。不过,也有律师指出,如果银行存在管理漏洞,比如没监控员工异常行为、没严格审核转账操作,也可能被认定有过错,需要赔偿。 目前,储户已经提起上诉,二审正在审理中。这起案件不仅关乎11个家庭的财产安全,更关系到所有人对银行的信任——如果员工在银行里作案,银行却能置身事外,那储户的钱还安全吗?希望二审能给出更公正的答案,也让类似悲剧不再发生。员工转走220万存款银行不愿赔偿 事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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