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男子趁表哥出去打工,竟然和表嫂发生了关系,还威胁表嫂离家出走和他在一起

梅姐说法 2026-01-23 21:55:29

安徽阜阳,男子趁表哥出去打工,竟然和表嫂发生了关系,还威胁表嫂离家出走和他在一起。表嫂偷跑回家后,男子隔三差五去表哥家闹事,不仅剪表哥家的电线还往他家门上糊屎。表哥气得带着哥哥弟弟等人打了男子一顿,结果一不小心将他打死了。男子的母亲报了警,表哥等人都受到了处罚,但表哥的弟弟一直没有认定犯罪。男子的母亲不停上访,2022年,表哥的弟弟被捕,还因故意杀人罪获刑5年。弟弟不服,认为事发至今已经过了快30年,早就过了追诉时效! 据阜阳中院、裁判文书网公布,30多年前,钱某外出打工补贴家用,结果一回家,老婆徐某不见了,钱某到处找她,但一直没有找到人。 钱某没有放弃找徐某,过了很久,他又一次去岳父家打听情况时,竟然再次见到了妻子徐某。 徐某一见钱某,就又羞又愧地哭了起来,钱某再三询问,这才得知了缘由。 原来,当时他出门打工后,表弟赵某去了他家,徐某念在表亲的份上接待了他,谁知赵某不怀好意,竟然和徐某发生了关系。 赵某以此威胁徐某,让她离家出走和自己在一起,徐某担心赵某将真相说出去没法见人,只好和他一起走了。 后来,徐某找机会偷偷跑回了娘家,因为觉得对不起钱某,徐某一直没敢回他们的家。 钱某快气炸了,强压着火气带着徐某回家了,准备长计议。 谁知,不等钱某找赵某,赵某竟然先打上门了,他隔三差五跑到钱某家里闹事,期间还多次故意剪断钱某家的电线,往钱某的大门上糊大便。 钱某念在两家人是亲戚的份上,并没有把赵某怎么样,赵某却觉得钱某怕了。 1993年7月26日,赵某让同村人给钱某和徐某带口信,让他们去自己家里解决这件事。 经历赵某多次闹事,钱某已经知道赵某不会善罢甘休。 钱某觉得,赵某让他们过去,就是在摆鸿门宴,于是就和母亲、哥哥、弟弟说了这事。一家人一商量,决定晚上一起过去,打赵某一顿出出气,让他以后再也不敢纠缠。 当天晚上,钱某一家人到了赵某家后,和赵某发生了争执,钱某的哥哥拿着刀,钱某、弟弟以及钱某的妻子徐某,一人拿着一根棍子,将赵某打了一顿。 钱某的母亲年纪大了没有动手,在旁边给众人加油:使劲打!打死他! 因为太恨赵某,众人没有收住劲,竟然将赵某打死了。 这里,钱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 人罪。 钱某、钱某的哥哥、钱某的弟弟以及钱某的妻子徐某,他们共同实施了殴打行为,都构成故意杀 人罪。不过,在量刑上各人会有所不同。 钱某的哥哥拿着刀,在犯罪中作用较大,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钱某的母亲在旁边加油助威,起到了教唆作用,钱某、和钱某的妻子徐某持棍参与,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参与者。 量刑时,会根据各人所起的作用,确认各人的刑期。 事发后,钱某等人将这件事告诉了赵某的父亲,赵某父亲因为儿子干的这件事很羞愧,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 钱某等人买了寿衣、棺材等物,将赵某掩埋了。 但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赵某的父亲虽然没有追责,可赵某的母亲疼儿子,在案发几天后报了警,可民警开棺验尸后,并没有展开侦查,也没有立案。 赵某的母亲不愿意就此揭过,进行了长达多年的信访和控告。 14年后的2007年,本案终于立案调查,除了钱某已经离世的哥哥,钱某、钱母及钱某的妻子徐某,都因故意杀 人罪判了刑。 但是,钱某的弟弟一直没被追究责任,直到2022年12月19日,钱某的弟弟被抓捕。 不过,钱某弟弟被捕后,赵某的父亲为他出具了谅解书,并要求判他无责,加上此事中赵某存在过错,且属于从犯。 《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终,一审决定对钱某的弟弟从轻处罚,以故意杀 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但是,钱某的弟弟不服,他提出: 1、案发当天,他赶到时赵某已经被打倒,自己过去是拉架的,没有持棍击打赵某,更没有杀害他的故意。 2、案发至今已经快30年了,自己从来没有逃避侦查,按照法律规定,自己已经过了法定追诉时效。 3、赵某在此事中有错在先,赵某的父亲也对自己表示了谅解,案发至今自己一直遵纪守法,不应该再追究自己的责任。 对此,二审认为: 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这意味着,只要被害人依法提出了控告,且符合立案条件,即便时间流逝超过了原本按照犯罪对应法定刑所确定的追诉期限,也依然可以对犯罪人进行追诉。 所以,钱某弟弟一案不受追诉期限制,并且钱某弟弟是否逃避侦查,并不影响依法对其追诉。 至于钱某弟弟声称未动手一事,据钱某等人的供述,以及现场勘察结果,都显示其参与了殴打赵某。 钱某弟弟先是说自己没动手,后又辩解自己去劝架,用拳头打了赵某肩膀,其前后叙述不一,不予采信。 最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了钱某弟弟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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