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男子赵某隐瞒有两次犯罪前科的事和张某结婚,婚后赵某经常殴打张某,还在她的饭菜里撒尿,妻子先后两次流产,被确诊女性不孕症。谁知赵某一看张某不能生孩子,竟然起诉张某离婚,还要求她退还26.8万彩礼和三金。 据、深圳新闻网等报道,2020年2月,赵某认识了张某。 赵某先后有两次犯罪前科,他知道这事不光彩,在和张某交往过程中一直瞒得紧紧的。 恋爱大半年后,2020年12月22日,赵某哄着张某和他领了结婚证,赵某分两次付给张某家里26.8万的彩礼,还给张某买了三金。 此时,张某已经怀孕,可2021年3月,孩子胎停了,张某不得已做了人 流 手 术。 张某刚出院,赵某就不顾她的身体,让她再次怀孕,可孩子刚怀上,就有了先 兆 流 产的迹象。 6月,张某不得已进行了保胎,可孩子还是没留住,随后张某再次做了手 术,8月又进行了一次宫 腔 残 留 剪 除 术。 结婚后,张某发现赵某瞒了她不少事,他有两次犯罪记录,还脾气暴躁。 两口子在一起免不了发生矛盾,可赵某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就对张某拳打脚踢。 张某不愿白白挨打,有时候也会还手,可她一个弱女子哪里是赵某的对手? 婚后的生活鸡飞狗跳,张某和赵某经常吵架打架,赵某对张某从不手软,有时候,他甚至会朝张某的饭菜里撒尿羞辱她。 因为工作地不在一起,张某和赵某长期分居两地,两人虽然打打闹闹,但也一直凑合着过。 自从两次流产后,张某一直没再有喜,赵某一直催着她要孩子,张某只好去做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张某患上了不 孕 症,还查出她肝肾不足。 张某为了要孩子,又住了多次院,但肚子还是一直没有动静。 2023年11月,赵某等不及了,火急火燎起诉张某要和她离婚,但此次离婚诉讼被驳回。 这次之后,赵某就一直不见张某了,张某到处找他,赵某一直避而不见。 2025年7月,赵某再次起诉张某要求离婚,2025年9月,两人被判离婚。 随后,赵某再次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全额退回彩礼和三金。 那么,张某到底该不该退彩礼呢?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赵某和张某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的情况不符合第一种情形。 虽然两人工作地不在一起长期分居,但也并非未共同生活。两人结婚后有过共同生活的经历,只是因为工作原因分居,所以也不符合第二种情形。 最后,彩礼给付也没有导致赵某生活困难,所以两人情况也不符合第三种情形。 而且,在这段婚姻中,赵某存在隐瞒犯罪前科、实施家庭暴力、羞辱张某等严重过错行为。 张某先后两次流 产,还被确诊为不 孕 症和肝肾不足症,这与赵某不顾张某身体状况强迫其再次怀孕,以及长期的暴力行为有很大关系。 可以说,在这段婚姻中,张某遭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 另外,从公平原则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让张某全额退回彩礼和三金也是不合理的。 赵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义务,给张某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如果支持赵某的诉求,无疑是对张某权益的进一步侵害。 最终,一审认为,张某多次流产,以及因此产生的后遗症,对她身心都产生了巨大的伤害。 考虑到两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给付彩礼数额比较大,综合双方的过错,酌定张某返还赵某9万元和三金。 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有人说,张某弄坏了身体,现在孩子都生不了了,还要退彩礼,这也太亏了。 对于本案,您怎么看? 妻子两次流产 丈夫起诉离婚索回彩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