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船只侵犯钓鱼岛领海,中国多门舰炮就位,不走就随时开火 12月2日,中国海警通报称,日本的“瑞宝丸”号渔船非法闯入了钓鱼岛领海,被中国海警依法采取管控措施并驱离。这艘“瑞宝丸”号是惯犯,曾至少3次闯入钓鱼岛领海并被中方驱离。 这艘总吨位不到10吨的小型渔船,从2020年开始就频繁在钓鱼岛及附属岛屿海域晃悠,光是有明确记录的非法闯入行为就至少有三次。 2023年7月,“瑞宝丸”号非法闯进赤尾屿领海,被中国海警当场驱离;2024年12月,它又故技重施闯入钓鱼岛领海,照样没能躲开中方的依法管控;2025年7月,这艘不知悔改的渔船第三次挑事,最后还是被中方强硬处置后灰溜溜离开。 更该警惕的是,“瑞宝丸”号一再挑衅的背后,有日本右翼势力在刻意操控,根本不是单纯的渔业作业。这艘船的船长金城和司,之前就公开参加过日本国内所谓的“钓鱼岛问题”讲座,在活动上不知羞耻地分享所谓“和中国海警周旋的经验”,政治挑衅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这次“瑞宝丸”号闯入钓鱼岛领海时,船上甚至没带任何捕捞工具,这种反常举动彻底暴露了它的真实目的——这根本不是捕鱼,就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主权试探。 面对“瑞宝丸”号的非法闯入,中国海警的处置行动透着极强的专业性和震慑力。 当天上午8点17分,中国海警的监测系统就精准捕捉到“瑞宝丸”号非法闯入的路线,海警2305舰、2302舰立刻启动应急响应,短短3分钟就完成了对目标船只的战术包围。 海警官兵第一时间通过无线电用中、日两种语言向“瑞宝丸”号发出严厉警告,清楚告诉对方它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要求它马上停止侵权并驶离领海。 在对方试图拖延观望时,海警舰艇果断打开强光照射设备,从航路前方精准封堵,彻底断了“瑞宝丸”号继续深入的可能。整个处置过程规范合法,只用47分钟就逼着“瑞宝丸”号转向离开,用高效行动把“露头就打”的维权原则落到了实处。 再看日方的表现,更能看出他们做事理亏心虚。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船虽然在钓鱼岛领海外边徘徊观望,却始终不敢踏进中国领海一步,更不敢干涉中国海警的合法执法。 这个细节很清楚地说明,日方心里其实完全清楚钓鱼岛的主权属于谁,也知道“瑞宝丸”号的行为是非法侵权,他们口中的“主权主张”,在法理和事实面前根本站不住脚,只能靠这种小伎俩挑事。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从古至今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个事实有铁一般的历史和法理依据,谁都不能质疑,更不能篡改。 日方说1885年日本政府已经对钓鱼岛做了“实地调查”,确认是“无主地”后在1895年正式划入领土,这种说法根本是故意歪曲历史。明治时期的内阁文书故意回避中国对钓鱼岛拥有主权的核心事实,所谓“无主地”的判定和当时的国际交往记录完全对不上,本质就是为甲午战争后非法偷占钓鱼岛找借口。 日方还想拿1951年《旧金山和约》和1971年美日《冲绳返还协定》说事儿,声称通过“合法程序”拿到了钓鱼岛管辖权,这种说法更荒唐。 《旧金山和约》是二战后部分国家和日本签的片面条约,中国政府从来没承认过这份条约的法律效力,这个立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早就明确规定,日本必须把从中国偷来的领土全部归还,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自然也在归还之列。 美日两国私下里移交所谓“施政权”,既没经过中国政府同意,也不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根本改变不了钓鱼岛的主权归属。 日方说的“长期实际管控”,同样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主权归属和实际控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日方在钓鱼岛周边巡逻之类的行为,本质就是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非法活动。 中国海警局的执法记录显示,单是2025年11月就发生了3起日本船只非法闯入钓鱼岛领海的事件,这些频繁的挑事行为,正好说明日方所谓的“管控”是非法的,不是合法的。 中国海警在钓鱼岛海域的维权执法一直是常态化的,这些年通过广播警告、信号警示、跟踪监视、拦截阻挡等多种合法手段,有效压制了各种侵权挑事行为,真正守住了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