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拿药品切割器逗娃,男婴手指被割伤!拉黑就完了?本文聚焦“月嫂用药品切割器逗男婴致手指受伤”事件,还原月嫂操作失误的全过程,拆解“行业拉黑”与“警方不予行政处罚”背后的法律依据,整理网友对“月嫂监管漏洞”的争议观点,科普家长如何通过合同、证据留存维权,最后引发关于“月嫂行业准入与责任认定”的讨论,帮家长规避育儿服务风险。 一、揪心!月嫂拿“危险工具”逗娃,男婴手指当场受伤 最近有件事让宝妈们特别气愤:一位月嫂在照顾男婴时,居然拿着药品切割器逗孩子玩,结果没抓稳,切割器直接划伤了宝宝的手指。虽然没说伤口多深,但想想那么小的孩子,手指娇嫩,肯定疼得直哭。 事后月嫂解释说“不是故意的”,可这话根本没法让人信服——药品切割器是用来切药片的,边缘锋利,明知道是危险工具,还拿来跟婴儿互动,这本身就是失职。更让家长无奈的是,后续处理结果只有两个:一是这位月嫂被月嫂行业拉黑,以后不能再干这行;二是警方经过调查,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很多人看完都懵了:孩子平白无故受伤,就只让月嫂“丢工作”?连个处罚都没有?家长的损失该怎么算? 二、法律说清:为啥警方不处罚?但家长能要赔偿! 不少网友觉得“警方不处罚”是“纵容月嫂”,其实这里要先理清法律边界——不是所有受伤事件都要行政处罚,但家长的民事赔偿权一点没少。 首先,警方“不予行政处罚”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要满足“主观有过错、客观有违法事实、造成危害后果”三个条件。警方认定月嫂“非故意”,且孩子受伤程度较轻,没有达到“违法需处罚”的程度,所以才不罚。简单说:月嫂的行为是“过失失职”,不是“故意违法”,所以没被拘留或罚款。 但“不行政处罚”不代表“不用负责”!家长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月嫂作为“用人单位(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 1. 如果家长是通过家政公司找的月嫂,直接找家政公司要赔偿(包括孩子的医疗费、家长的误工费、护理费等); 2. 如果是私约月嫂,就直接找月嫂本人索赔。 另外,“行业拉黑”是行业自律措施,不影响民事赔偿。就算月嫂不能再做这行,家长该要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只要能提供“月嫂操作失误的证据(比如监控、聊天记录)”“孩子的医疗诊断证明”,去法院起诉大概率能赢。 三、网友吵翻:“拉黑”太轻!月嫂行业该严管了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的观点特别鲜明,一边吐槽“处罚太轻”,一边呼吁“加强月嫂监管”,吵得特别激烈: - 怒批“处罚敷衍”派:“孩子受伤白受了?” 网友@宝妈小艾:“药品切割器多锋利啊,月嫂居然拿来逗娃,这是没把孩子安全放眼里!就‘拉黑’一下,以后换个名字是不是又能上岗?太敷衍了!” 网友@新手奶爸:“要是我家孩子被割伤,光拉黑肯定不行,必须让她赔医疗费,还要给个说法!警方不处罚可以,但赔偿不能少,不然以后月嫂更没敬畏心。” - 呼吁“行业严管”派:“月嫂准入门槛太低了!” 网友@家政从业者:“现在有些月嫂只培训几天就上岗,连‘婴幼儿安全护理’的基本常识都没有。就该要求月嫂必须考‘育婴师证’,还要定期复查,不合格的直接清出行业!” 网友@育儿博主:“我找月嫂时特意要了她的健康证、培训记录,还安装了监控。这次事件提醒大家:找月嫂一定要查资质,别轻信口头承诺,家里装监控能留证据。” 结论:月嫂失职,光“拉黑”够吗?你找月嫂会查哪些? 这次事件暴露了月嫂行业的两个问题:一是部分月嫂缺乏“安全护理意识”,二是“行业拉黑”的威慑力不够。虽然警方不处罚有法律道理,但对家长来说,孩子受伤的痛、维权的麻烦,不能只靠“月嫂丢工作”来弥补。 给家长提个醒:以后找月嫂,一定要通过正规家政公司,签合同明确“安全责任条款”;上门后先教月嫂“哪些工具不能碰孩子”,家里关键位置装监控;万一出了事,第一时间保留证据(监控、医疗记录、沟通记录),该索赔就索赔。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行业拉黑”能管住失职月嫂吗?如果找月嫂,你会重点查她的资质,还是看口碑?要是遇到月嫂失误致孩子受伤,你会选择协商赔偿,还是直接起诉?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女子发现自家请的月嫂,好几次把孩子放在自己身上睡觉。终于忍不住开口:“你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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