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再次被金钱打败!河南平顶山,一女子丈夫车祸去世,女子老实,二姐帮她打赢了官司,对方赔了109万,二姐提出,替她保管这笔钱,谁知二姐拿走钱后,每月只给女子几百元,女子不够花,想要自己管钱,二姐不认账了,不承认拿了妹妹的钱,女子追着要钱,二姐拿灯泡剪刀砸她,女子头破血流,鼻青脸肿,母亲和大姐赶来,要求二姐赶紧还钱,二姐扬言,钱我没见,是她跪着求我打官司的,我没打她,有本事告吧! 据报道,2019年郝女士的丈夫外出时遭遇车祸,当场身亡。那一刻她的人生轰然倒塌,家里顶梁柱没了,孩子还小,生活一下陷入绝境。按照法律程序,事故一方赔偿了一笔高达109万的赔偿金,这笔钱本该成为她和孩子未来的依靠。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二姐站了出来。她能说会道,又自称懂法律,还帮忙打了这场官司。官司赢了她顺势提出:“你老实,不会管钱,这么大一笔钱怕你守不住,不如我替你保管。” 悲痛中的郝女士没多想,毕竟亲姐妹,又是二姐出面帮忙,何况自己平时也不精于理财。她心怀感激,把这笔钱交到了二姐手上。从那一刻起,亲情和金钱绑在了一起,而悲剧的种子也埋下了。 起初二姐每个月会象征性给点生活费,但金额少得可怜,每次只有三五百元,这点钱连学费都不够,而郝女士只能勉强过日子。直到后来她多次张口想把钱要回来,二姐却翻脸否认:“钱不是你自己签字领的?我哪见过?” 那一瞬间郝女士才明白,自己把全部信任交出去的代价,是可能再也要不回这笔命钱。关于此事矛盾的核心,不只是“不给钱”,而是钱到底去了哪儿。有媒体调查后发现,赔偿金到账时,部分现金和保险赔付都由二姐经手,除了前期的65万现金,她后来又取走40多万,说要找“利息更高的银行”存起来。 可奇怪的是钱一去不复返,更令人震惊的是郝女士发现二姐用其中一部分钱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竟写着她和二姐的名字。 关于这套房二姐说,房子算是对三妹的“保障”,所以才写上她的名字;郝女士却坚持,那是用自己的赔偿金买的,凭什么还要署上二姐的份?母亲和大姐听闻后,气得直拍桌子:“这钱是小妹丈夫的命换来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然而二姐态度强硬,甚至反过来指责母亲“偏心”。当母亲试图劝解时,她破口大骂,还跑到母亲家里砸门,把门把手都砸坏了。母亲气得浑身发抖,直呼“白眼狼”。 此时的姐妹情分,早已化为乌有。如果说金钱纠纷还勉强算是“口舌之争”,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彻底突破了道德底线。 9月的一天,郝女士再次去要钱,两人吵到失控。二姐竟抄起剪刀,对着亲妹妹的手一顿乱扎,血流不止;又抡起灯泡砸向她的头,留下一个个大血包。 民警赶到时,看到的场景让人心寒:一个女人全身是伤,孩子在一旁吓得直哭。母亲哭喊:“这是亲姐妹啊,你咋下得去手!” 可二姐毫不在意,面对记者和警察,她依旧一口咬死:“钱我没拿,她自己摔的,我没打她。”这种态度比殴打更让人心凉,因为这是对妹妹的伤害,也是对亲情的彻底背叛。 而她的气焰还远不止于此。面对大姐的质问,她反唇相讥:“有本事去告我!判我一千万、一亿,我都还!”在金钱的狂妄面前,亲情成了最廉价的东西。 那么这样的事情在法律上如何认定?按照《民法典》,死亡赔偿金不算遗产,但原则上应由配偶和子女享有。也就是说这笔钱属于郝女士和她的孩子,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如果认定为“代为保管后拒不归还”,符合《刑法》第270条“侵占罪”。金额过百万,属于“数额巨大”,可能面临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认定她一开始就抱着非法占有目的,用“保管”作幌子,那性质更严重,可能构成诈骗罪,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量刑更重。 根据《刑法》第234条,使用剪刀、灯泡等工具故意伤害他人,若鉴定为轻伤或重伤,分别可能面临拘留、罚款乃至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人士还提醒,这类家务纠纷往往难以调解,关键在于是否有物证、伤情鉴定和资金流向的确凿证据。这起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很快引发网友热议。有人愤怒:“这还算人吗?亲妹妹的钱都敢霸占,良心被狗吃了!”有人感叹:“钱真是照妖镜,再厚的亲情也能撕开。”还有网友替郝女士支招:“必须通过法院,不然一分钱都要不回来。” 更有法律专家指出,类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多数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弱势一方(即郝女士),但前提是她能拿出足够证据证明钱的去向和使用情况。舆论场里,大家最痛心的一点是:在金钱面前,血缘的羁绊如此脆弱。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知情人士透露,二姐因多次暴力行为已被行政拘留,赔偿金去向也在进一步核查中。律师团队建议郝女士要保存伤情鉴定、医疗票据等证据,追究二姐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要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赔偿金及其利息,但案件最终走向如何,还需等待司法机关的认定。 亲情理应是世间最温暖的纽带,可当它在金钱面前土崩瓦解,我们唯有祈盼,法律能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交代。
亲情再次被金钱打败!河南平顶山,一女子丈夫车祸去世,女子老实,二姐帮她打赢了官司
春诗明明
2025-09-19 14: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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