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一租客因经营不善,拖欠了房东数年租金,与房东魏某协商后打出一张20万元

洋仔说法 2025-09-13 14:44:58

湖北利川,一租客因经营不善,拖欠了房东数年租金,与房东魏某协商后打出一张20万元欠条承诺还款。不料,房东未等约定期满,直接锁门近50天,这把锁彻底锁死了租客的汽车维修生意,导致其经营完全瘫痪。事后,房东拿着欠条先起诉讨债,而租客则反诉房东暴力锁门致其重大损失。法院则直接各打五十大板,这样判决。   据中国法院网2025年9月12日报道,房东魏大勇(化名)拥有一块闲置空地,希望通过出租获取收益,租客熊强(化名)从事汽车施救与维修行业,正寻找场地建设厂房。   2017年11月15日,双方协商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金按年支付,每年5万元,并约定熊强可自建厂房、购置设备。   合同签订后,熊强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厂房、购置设备,经营逐步步入正轨。   然而,因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及客户拖欠款项,熊强自2023年起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租金。   截至2024年2月,熊强已拖欠2020年至2024年共5年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含厨房租金、水电气费。   2024年2月29日,双方进行结算,确认欠款总额为213,343元,熊强支付1万元后,向魏大勇出具一张20万元的借条,载明:“因拖欠租金等费用,现转化为借款形式偿还,于2024年5月31日前还清。”   然而,熊强未按约还款。   2024年3月7日,魏大勇在未通知熊强的情况下,将出租场地的大门上锁,并持续锁门至4月24日,导致熊强无法进入场地经营,设备与物资也被封锁在内。   2024年6月,魏大勇率先起诉至法院,要求熊强偿还20万元借款及利息。   2024年7月1日,熊强反诉魏大勇,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其停业损失,包括经营中断损失、设备残余价值损失等。   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第一,熊强欠魏大勇的租金债务转化为借款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双方通过结算确认欠款金额后,熊强主动出具借条,将租金债务转化为借款,系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亦不违反公序良俗。   借条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构成独立的借款合同关系,原租金债务因此消灭,转化为借款债务,且借款债务符合自然人借款合同成立条件,具备法律效力   所以,债务转化合法有效,熊强需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魏大勇锁门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熊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魏大勇在熊强未按借约还款时,未通过催告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是直接采取锁门措施,导致熊强无法使用场地、经营中断,违反了催告等法定义务。   在魏大勇看来,锁门行为属于私力救济,但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采取私力救济行为,不得超出必要限度。   魏大勇未经协商,亦未告知熊强,更没有采取诉讼途径,直接锁门,侵犯了熊强对租赁场地的合法使用权,构成权利滥用。   《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魏大勇的锁门行为导致熊强无法继续经营,致使租赁目的无法实现,熊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双方的损失赔偿如何认定与分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一方面,魏大勇的锁门行为直接导致熊强经营中断,造成停业损失,结合熊强提供的经营流水、纳税记录等证据,核算日均利润后乘以锁门天数,计算停业损失。   合同解除后,熊强需搬迁设备,设备残余价值损失经评估机构鉴定后由魏大勇承担。     另一方面,熊强因自身原因拖欠租金,是纠纷的起因,存在过错,在计算魏大勇的赔偿金额时,可能酌情扣减熊强应支付的拖欠租金及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场地租赁合同》,魏大勇赔偿熊强停业损失、设备残余价值损失,熊强需向魏大勇支付此前拖欠的租金。   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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