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丈夫出轨引发的纠纷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涉及一名女子刘某、其丈夫刘某1以及第三者王某,三人之间的纠葛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和民事赔偿告终。
三年前,刘某发现丈夫刘某1出轨,并在一天晚上根据定位找到了正在约会的刘某1和王某。气愤之下,刘某与王某发生争吵并厮打,阻止王某离开。直到次日凌晨4点多,刘某1担心两人再次发生冲突,便让王某上了自己的车,并锁上车门。然而,刘某恰巧带着备用钥匙,趁刘某1上厕所之际,打开车门启动车辆,欲带着王某离开。王某见状打开车门准备下车,见刘某猛踩油门加速行驶,便选择了跳车,导致轻伤一级。
事后,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王某8万余元。刘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认为自己没有伤害王某的故意,是王某自己主动跳车。而王某也提起上诉,认为对刘某的处罚过轻,赔偿金额过低。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刘某在明知王某要跳车且打开车门的情况下,仍加速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对王某跳车受伤的结果持放任态度,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考虑到王某与刘某1存在不正当关系,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可酌情对刘某从轻处罚。因此,二审法院维持了刘某的刑事判决,但改判其赔偿王某7万余元损失(扣除刘某1已垫付的1万元医药费)。
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出轨行为对家庭关系的破坏,也引发了关于故意伤害罪和民事赔偿的广泛讨论。有网友认为,刘某的行为虽然过激,但王某的跳车行为也属于自陷风险,应自行承担责任。而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刘某在明知王某要跳车的情况下仍加速行驶,明显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这起案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的一次深刻反思。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家庭、尊重他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