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事了!浙江绍兴一对夫妻花73万买下一套二手房,兴高采烈搬进去没住几天,楼下邻

语蓉聊武器 2026-06-11 11:56:06

摊上事了!浙江绍兴一对夫妻花73万买下一套二手房,兴高采烈搬进去没住几天,楼下邻居突然上门提醒,这套房子是出了名的"凶宅"。夫妻俩四处打听核实,邻居所言句句属实,而房东在签合同前对此只字未提。一怒之下两人将房东告上法庭,最终判决结果让人意外 浙江绍兴一对普通的打工夫妻,辛辛苦苦攒了六年钱,花七十三万八千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子,本以为终于在城里安了家。 没想到住进新房不到十天,就意外得知房子有问题,后续打官司维权,更是经历了一审胜诉、二审败诉的反转,最后房子砸在手里,进退两难。 唐先生是湖南人,一直在绍兴打工谋生,多年来一直带着家人租房生活,日子过得不算安稳。 为了让孩子能有固定的居住环境,不用再频繁搬家,夫妻俩省吃俭用,攒下了全部积蓄,下定决心购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经过一番挑选,他们看中了越城区乐苑新村一套近六十平米的二手房,总价合适、压力相对较小,夫妻俩办完过户手续,把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满心欢喜搬进新家,对往后的安稳生活充满期待。 一家人的幸福憧憬,很快就被邻居的一句提醒彻底打破。 入住还不到十天,唐先生的母亲带着孩子在小区楼下遛弯,小区里的老住户看着这户新搬来的人家,悄悄告知这套房子底子不干净。 为了确认事情真假,唐先生没有贸然争执,专门在小区走访打听,询问了多位居住多年的老邻居,最终核实了真相。 这套房子早在2005年,曾有一位独居老人在屋内非正常离世,这件事在老住户心里一直是忌讳,只是时隔多年,很少有人会主动提起。 家里带着小孩居住,得知这样的过往,一家人心里都十分膈应,根本没办法安心住下去,退房退款成了他们唯一的想法。 确定房子的真实情况后,唐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房东蒋女士,提出退房退款的要求,可双方沟通之后,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闹得矛盾重重。 据了解,蒋女士是这套房子的第六任房主,房子经过了好几手买卖,二十多年前的旧事,在一次次交易中慢慢没人知晓。 蒋女士当初买这套房子,从来没有打算自己住,原本是想留给女儿当嫁妆,当作日后的生活储备,买来之后就一直对外出租,每个月能收取固定租金。 她表示,自己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房子出过事,如果提前知情,绝对不会购入这套房产,自己也是二手房交易信息不通的受害者。 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大,谁都不肯让步,私下协商彻底没有了结果。 唐先生觉得,普通人买房最看重居住安稳和心理感受,房子出过这种事,属于买房必须提前告知的重要信息,自己事先完全不知情,稀里糊涂签了合同、付了房款,换做任何人都无法接受,退房退款理所应当。 而房东蒋女士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想法,她认为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太过久远,根本无从查证,自己既没有居住过,也没有刻意隐瞒事实,不存在任何过错。 除此之外,蒋女士还直言,唐先生执意退房,不只是介意房子的过往,更多是因为现在房价下跌,买房亏了钱,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弥补损失,这番说法遭到了唐先生的坚决反驳。 私下协商无果后,唐先生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重大误解为由将房东起诉到法院,希望通过司法判决撤销购房合同。 一审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充分考虑了普通老百姓的居住观念和心理感受,认可这套房子属于大众普遍忌讳的问题房屋。 法院认为,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房东刻意隐瞒、故意欺诈,但唐先生买房时完全不了解房屋的特殊历史。 基于错误的认知签下购房合同,确实属于重大误解,符合合同撤销的条件,因此最终判决支持唐先生的诉求,同意撤销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审胜诉的结果,让满心无奈的唐先生一家终于看到了希望。 然而这场纠纷并没有就此落幕,房东蒋女士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认可,随即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的审理思路和一审完全不同,没有单纯贴合大众的主观感受,而是从二手房市场交易稳定、客观事实角度综合判定。 法院重点考量了几个关键细节,房屋的意外事件发生在二十多年前,时间跨度极长,房子经过多手交易,长期正常出租居住,从未引发过纠纷,且现任房东确实不知情、没有任何过错。 这起普通的二手房纠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大量网友的讨论,大家的看法各不相同,却都贴合现实情理。 很多网友十分同情唐先生一家的遭遇,普通打工家庭攒几十万房款极其不易,一辈子的积蓄换来一套心里膈应的房子,住不好住、退退不掉,二审结果虽然合法,却让人觉得委屈。 也有不少网友保持理性,认为房东确实没有过错,二十多年的陈年旧事,要求每任房主都查清过往并不现实,不能让无过错的卖房者承担责任。 那么你们怎么看呢? 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   信息来源:1818黄金眼《一家子住了不到10天,邻居议论纷纷……一打听才知道,这里“出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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