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上海,一女子婚前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着她和母亲的名字,女子结完婚后,母亲去世,女子放弃继承,母亲那一半份额给了父亲,可没过多久,女子把房子卖了,卖房款重新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单独写着女子的名字,不料,女子离婚了,她打算把房子卖了,从新开始生活,她找好了买家,卖房合同都签好了,就等到房管所过户,不料,前夫告到法院,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他要分割房产,申请查封了女子的房子,结果导致没法过户,买家认为是女子违约,也要到法院起诉,女子崩溃了。 上海的吴女士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本想卖了房子彻底告别过去,开启新生活,结果却掉进了一个怎么挣脱都难受的泥潭里。 现在的情况是:前夫跳出来要把房子查封,说这房有他的一份,那边已经签了合同的买家因为迟迟过不了户,也正准备起诉她违约。 吴女士被这两头堵得整个人都崩溃了,网友们看完这事也气得够呛,直呼这个前夫的“吃相”实在是太难看了。 事情的起因其实挺简单的,但这中间的弯弯绕绕却成了前夫钻空子的借口,早些年吴女士还没结婚的时候,在上海普陀区有一套老房子。 这房子的名字当时写的是吴女士和她亲妈,是正儿八经的婚前个人财产,跟后来这个丈夫一丁点关系都没有,后来吴女士结了婚,本以为生活能一直这么安稳下去,可没多久母亲就因病去世了。 在处理母亲遗产的时候,吴女士做了一个非常大度但也非常“天真”的决定,按照法律,母亲走后,那一半房产份额应该由吴女士和她父亲共同继承。 吴女士当时心疼老父亲,想着老人家辛苦一辈子,有个房子养老才踏实,自己还年轻,未来能靠双手打拼。 于是,她干干脆脆地放弃了继承权,把母亲那一半份额全都留给了父亲,那时候的她满心都是孝顺,根本没往离婚、分家产这些闹心事上想,更没料到这份孝心后来竟成了前夫拿捏她的软肋。 再后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吴女士跟父亲商量后把普陀的老房子给卖了,卖房所得的钱,吴女士一分钱都没私藏,全拿出来在嘉定区买了一套新房子,而且买房是全款付清。 这套新房的产证上只写了吴女士一个人的名字,最关键的一点是,从卖旧房到买新房,前夫不仅没掏过一分钱,甚至连主意都没出过,整件事就是吴女士家里的私事。 可惜日子没过好,吴女士最终还是跟丈夫因为感情破裂离了婚,离婚那会儿,大家还算体面,谁也没提这套嘉定房子的事,前夫当时也默认这房子跟他没关系,可等吴女士真的打算卖房变现、跟往事干杯的时候,麻烦找上门了。 就在吴女士跟买家谈好价格、签了合同、满心欢喜等着办过户的时候,前夫突然像“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一样,一纸诉状把她告到了法院,顺带还把这套嘉定的房子给查封了。 前夫给出的理由听着特别理直气壮:这房子是咱们结婚后买的,只要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就得在这分一杯羹,他还信口开河,说自己当时还出了10万块钱。 这一通操作下来,吴女士彻底傻眼了,她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买房的钱全是自己卖婚前老房子的钱,自己当初为了尽孝放弃遗产,前夫一分钱没出,现在凭什么跳出来分钱? 但法律程序摆在那,房子被封了就没法过户,买家那边也不干了,人家辛辛苦苦攒钱买房,结果合同签了、款项筹了,现在房子过不了户,这不耽误事吗?于是买家也放出狠话,要起诉吴女士违约,索要巨额赔偿。 吴女士现在就像个被拉紧的风琴,两头受气,气得整天抹眼泪,网友们对此也是一边倒地谴责前夫,觉得这男人太不厚道了。 人家家里的遗产、人家的婚前财产转化,你一分力没出,离婚了还想回来咬一口,真是想钱想疯了。 法律专家对此也给出了分析:其实吴女士在法律上并不理亏,首先,她婚后放弃继承母亲遗产是她的个人权利,前夫管不着。 其次,这套嘉定的新房虽然是婚后买的,但购房款的来源非常清晰,就是吴女士婚前财产的变卖转化,且只登记在她一人名下,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认定这属于个人财产,前夫想强行分割,胜算微乎其微。 但话说回来,即便法律最后能还吴女士一个清道夫,这中间的时间损耗、精神压力,还有对买家的违约风险,都够她受的。 这事也给大家敲了个响钟:过日子不能光有情分,还得有法治思维,特别是像房产这样的大宗资产,不管是婚前买的还是继承来的,在转化和买卖过程中一定要把账目流水留存好,证据必须拿在手里。 人心隔肚皮,谁也不知道曾经的枕边人会不会在利益面前撕破脸皮,给自己挖一个这么大的坑。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光明网



用户14xxx83
问题出在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的
用户38xxx27
婚后买的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000001
法律如何处置她的前夫??[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红鲱鱼
相信谁,都不如相信自己,只有自己不会背叛。
水军八十万
这性别一换就[滑稽笑]
李逍遥
所以男方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的钱都是女方个人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