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是否担责孩子滑滑梯摔骨折,公园是否担责? 带孩子去公园玩滑梯本是愉快的亲子

譚說天下 2026-06-04 06:49:23

公园是否担责孩子滑滑梯摔骨折,公园是否担责? 带孩子去公园玩滑梯本是愉快的亲子时光,然而一旦发生意外,责任归属往往成为家长与公园管理者之间的争议焦点。 那么,孩子在滑滑梯时摔骨折,公园到底要不要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该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公园来说,这意味着管理者需要确保游乐设施本身符合安全标准,对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配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譬如滑梯下方不得堆放长凳等障碍物,地面缓冲材料厚度须达标,高处平台应当设置防护栏等。 公园因设施存在设计或维护缺陷而导致孩子受伤,显然难辞其咎。 当然,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无限责任。如果公园已经履行了应有的安全措施,而孩子受伤是由于监护人看护疏忽所致,责任归属便有所不同。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孩子游玩时负有一定的看护义务,尤其是对低龄儿童,应尽量保持近距离陪同,密切关注孩子的动态,及时制止危险行为。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与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按过错比例划分赔偿份额。 湖南怀化沅陵县法院曾审结一起类似案件,9岁儿童在游乐场玩耍时于滑梯口逗留走动不慎摔倒,致左侧桡骨远端骨折。 法院认定,监护人未能密切关注孩子动态、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70%的责任;经营者虽张贴了安全提示并铺设了地垫,但工作人员未能现场及时劝导危险行为,存在管理过失,承担30%的次要责任。 下面是另一起案例,4岁幼童在商场免费儿童游乐区玩滑梯时不慎摔伤致九级伤残,法院认为商场虽张贴了“成人禁入”提示,却未安排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巡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监护人亦未能尽到充分的监护职责,最终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由此可见,即便公园是免费开放,只要作为经营或管理主体对设施负有管理责任,依然不能免除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孩子受伤是因其他小朋友推搡或撞击所致,监护人还可向侵权方索赔。 总而言之,孩子滑滑梯摔伤,公园是否担责,关键看两点一是公园的设施和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监护人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看护责任。 真正的儿童游乐安全,需要公园管理者与家长双方共同守护——管理者须筑牢安全底线,家长亦应时刻绷紧监护这根弦,才能为孩子的快乐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屏障。 我是长期深耕财经政法领域的社交代言人法律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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