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犬新规,一条直接把人干懵:你的狗咬了人,无论是否因对方挑衅引发,你,必须第一时间掏钱,把医药费全垫了。 这条内容并非网络传言,5月27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正式批准新版《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官方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官网、成都人大网),明确该条例将在8月1日全面施行。这是对2010年旧版条例的全面修订,全文共计48条内容,而犬只伤人需先行垫付医药费这一项,成为当下市民讨论度最高的条款。 我身边养了五年金毛的老周,看到新规之后整宿都没睡踏实。他跟我说起之前发生的事,小区里有小孩突然冲过来拉扯狗尾巴,最后被咬伤。当时去医院做清创、接种狂犬疫苗和破伤风针,一共花了一千二百元。双方沟通后,他主动承担了八百元费用。现在规则变了,不管起因是谁,养犬人都要先全额垫付所有医疗开支。不少合规养犬的人都和老周想法一致,真要是碰到故意逗狗、借机碰瓷的人,先期拿出去的钱,后续能不能顺利要回来,谁心里都没底。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有着清晰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有证据证明伤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是存在重大过失导致的,饲养人可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成都这次的新规,把先行垫付环节和最终责任划分做了拆分。首要目标是让受伤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等相关部门完成完整的责任认定,再按照结果结算费用,该退还的钱款会依法返还。 出台这样的条款,也是结合了过往真实事件总结出的经验。此前成都崇州三岁女童被大型犬咬伤的事件,当时受到全社会关注。事发后犬只主人迟迟不愿出面承担责任,赔偿流程一拖再拖。孩子后续长期治疗产生了数十万花费,家属在就医和资金方面承受了巨大压力。新规设立先行垫付要求,就是为了堵住逃避责任的漏洞,不让伤者因为医疗费用延误治疗。 除了伤人垫付医药费,新版条例还有多项硬性管理要求。限养区域内,每户人家只能饲养一只犬只。外出遛狗必须拴牵引绳,绳长不得超过1.5米,一旦犬只脱离管控,单次最高罚款一千元。外出不清理犬只粪便,统一处以二百元罚款。遇到正在主动伤人、无法控制的犬只,相关工作人员可依法进行处置。虐待、无故遗弃犬只,将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一条条规定,实实在在提高了本地的养犬门槛。 有人觉得这项规则不够灵活,对一直文明养犬的人不太公平。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次明确的责任归位。目前成都正规登记犬只已超六十万,全市实际犬只数量还要高出不少。遛狗不牵绳、犬只深夜吠叫扰民、路面随处可见犬只粪便,这类投诉每年都在增加。过去处罚金额偏低,很多人根本不在意。现在千元罚款对于普通居民来说不算小数目,也能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 规则落地,现实里的难题也不能回避。先行垫付的费用,后续该如何追偿?如果是他人故意挑衅引发意外,养犬人想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过错,难度并不小。当前条例只明确了先行垫付的要求,没有细化完整的追偿流程。遇到这类纠纷,市民可按以下步骤处理:1. 立即报警,由派出所介入调查并固定监控、证人等关键证据;2. 申请社区调解组织进行协商,明确责任比例;3. 协商不成时,可凭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不应承担的费用。想要让新规平稳运行,后续配套的实施细则必须尽快补充完善。 流浪犬的问题,同样是大家重点关心的内容。新规写明,被人遗弃、自行走失的犬只伤到路人,原饲养人必须承担责任。可现实中,绝大多数流浪犬都查不到最初的主人。之前就有外卖小哥在外送餐时被流浪狗咬伤,自己垫付了全部医药费,连续找了半个月也没能找到犬只相关负责人,最后只能独自承担所有损失。这部分责任界定的空白,也需要相关部门拿出对应的解决方案。 我认识一位社区网格员,新规公布之后,每天都有居民前来咨询问题。不少养犬居民主动咨询登记、合规饲养的相关流程,也有普通市民询问举报不文明养犬的方式。能明显感受到,大家开始重视养犬相关规则了。文明养犬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养犬人既要对身边的路人负责,也要对自己饲养的宠物负责。 想要享受宠物带来的陪伴,就要承担饲养对应的风险。新规不是针对养犬人群刻意设限,而是用制度约束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等到8月1日条例正式落地,也希望城市里犬只伤人的意外越来越少,实现人与宠物和谐共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