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稻城亚丁的二次通报:依然回避民众的路权问题】 5月28日,四川甘孜州发展和

呦呦有鹿鸣 2026-05-29 17:38:25

【来自稻城亚丁的二次通报:依然回避民众的路权问题】 5月28日,四川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告:“从5月29日起,暂停收取稻城亚丁景区观光车及电瓶车交通运输服务费用。待成本监审工作完成后,再根据法定程序调整收费标准。”“针对摆渡车票价定价问题,已启动成本监审工作,将严格核查定价依据与运营成本,切实维护游客消费权益;针对摆渡车线路设置不合理问题,已新增2个观景平台及观光车停靠点,优化7处观光车停靠站点,提升游客游览体验”。 综合来看,核心意思还是:摆渡车还是要收费的,现在正在准备法律上的理由。 相比上次稻城亚丁旅游开发公司的通报,这个通报级别更高,也有明显的进步,起码是暂停了120元摆渡车收费和80元电瓶车收费。 之前的通报中,根本不承认摆渡车收费有问题,甚至还要处置给@吕大侠 放行的工作人员。 这是终于被网友们的舆论打动了。 也是他们在法理上终于明白自己的缺陷。 那就是侵犯了《公路法》中民众所拥有的路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另,《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六条“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交纳”。) 这么多年来,稻城亚丁以及其他景区都在摆渡车上收钱,每年每个景区拦路收费都是数以亿元计。这些钱都是非法收入,是从游客口袋里抢过去的。 如今,“待成本监审工作完成后,再调整收费标准”,这意思就是还要收。问题是稻城亚丁这个摆渡车根本不应该存在,不应该收费啊。当然,38公里收120元是太多了,太昂贵了。但昂贵是一方面,该不该收是另一方面,难道便宜了就合法了? 所以,这次通报,依然回避了路权问题。最终结果会怎样?可能会降价,但并没有改变根本性质:此路不是我开,此树不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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