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脑!5月26日报道,浙江嘉兴一海归小伙认识比自己大7岁的离异老板娘后,陷入热

成成来观天下 2026-05-28 15:24:20

恋爱脑!5月26日报道,浙江嘉兴一海归小伙认识比自己大7岁的离异老板娘后,陷入热恋,在恋爱期间,小伙单方面给女子花了12万左右,但女子没花过一分钱,每次收钱还要求小伙转账备注自愿赠与!   一个海归,一个离异老板娘,一段恋情,12万块钱,最后只追回来4万。   浙江嘉兴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年轻男子,姑且叫他小陈,他认识小吴的时候,对方已经离过一次婚,年长他7岁,自己做着生意,算是见过世面的女人,两人相识后,小陈陷得很深,感情升温的速度远比理智快。   恋爱期间,小陈前后通过微信转账向小吴转了12万多,这个数字不是一次性打过去的,而是分散在整段感情里,有时几千,有时几万,零零散散,像是把心意折算成了数字。   更值得注意的是,每次转账,小吴都会要求他在备注栏写上"自愿赠与"四个字,这个细节,后来成了整个案件的核心。   小陈当时大概没多想,或者说,热恋中的人很少会把备注当成法律文件来看待,他写了,一次又一次地写了。   感情没能走到最后,分手之后,小陈回过神来,12万不是小数目,他开始觉得这些钱不该就这么没了,他的立场是:这些钱是借款,不是赠与,应该还给他,小吴的立场则截然相反——每一笔转账都有备注,都是他自己写的"自愿赠与",凭什么要还?   两人谈不拢,最终走上了法庭。   法院拿到的材料包括转账记录、聊天截图,以及那些反复出现的备注内容,法官的判断没有走极端:不是全部认定为赠与,也不是全部支持返还,法院把这12万逐笔过了一遍,结合转账的金额大小、发生的时间节点、当时的聊天语境,做出了区分。   其中约8万元,被认定为恋爱期间出于感情目的的赠与行为,这部分,法院不支持返还,理由很直接:赠与行为一旦完成,没有法定撤销事由,不能因为感情破裂就反悔。   剩下约4万余元,情况不同,这部分转账缺乏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仅凭备注不足以完整证明赠与的合意,法院判决小吴予以返还。   最终结果:小陈追回了4万多,另外8万,就当是这段感情的代价。   法院在判决中顺带说了一句话,大意是: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如果没有借条,也没有明确约定,事后想认定为借款,难度很大,这句话不是说给小陈一个人听的,是说给所有人听的。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发关注,不只是因为金额,而是因为那个"自愿赠与"的备注,很多人看完第一反应是:这个操作也太精了,但法院的判决说明,精明的操作并不能覆盖所有情况,法律看的是整体事实,不是单一的文字游戏。   另一个值得琢磨的地方是小陈本人,海归背景,受过高等教育,却在感情里把自己的判断力交了出去,这不是学历的问题,是人在特定情绪状态下的普遍弱点,感情里的钱,从来都是最难算清楚的账。   12万,追回4万,赔进去8万,还有那段感情本身,人财两空这个词,用在这里,倒也不算夸张。   来源:长江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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